金杨新村街道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金杨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99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联系方式:021-68508755

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张士伟

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袁星超

 

街道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一)统一设置的8个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务、行政事务,具体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履行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职能,做好决策支持、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服务;制订街道财政工作计划、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数据、信息化、资产管理、审计、应急值守和协调联络等工作。

党政办主任:张淑娟;联系电话:68508755

2.社区党群办公室。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党建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工作;做好党建带群建,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机关党组织党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居民区党建、党代表联络服务、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事业人员、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区班子等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等职责;负责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党群办主任:徐  艳;联系电话:68509822

3.社区管理办公室。履行辖区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参与社区规划,负责城市更新、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协调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负责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水务、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

管理办副主任:张皓杰;联系电话:50761581

4.社区服务办公室。承担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职责,负责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医疗、养老为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联系辖区学校等工作。

社区服务办主任:延海荣;联系电话:68509533

5.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承担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职责;协调开展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司法、信访等工作。

社区平安办(信访办)主任:周军杰;联系电话:68509556

6.社会工作办公室。履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职能,协调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事项和重点任务;负责社区党委日常工作,推动两企三新相关工作开展,推进共建共治和居民自治,组织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参与基层治理;负责指导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服务;承担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

社会工作办主任:胡  运;联系电话:68500515

7.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承担宣传、统一战线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宣传、舆论引导、社区各界人士和群众团体联合服务等工作;推动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协商民主;负责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科普等工作。

社区宣统文化办主任:徐郑婕;联系电话:68507015

8.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配合区级职能部门、管理局(管委会),承担做好辖区安商稳商工作职责,分层分类负责联系辖区企业,协同做好企业信息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问题,参与推动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营造和品牌打造;指导街道商会开展服务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协调和协助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执法管理,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征收管理等职责,推动城镇集资集企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办主任:王海青;联系电话:50110212

(二)按有关规定设置的8个机构及组织。

9.人大工委办公室。承担人大代表日常管理联络服务,人代会期间的各类服务和协调,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等职责。

人大办主任:赵  娜;联系电话:60501017

10.监察办公室。承担街道纪工委日常工作,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廉政教育)、调查、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纪检监察工作事项等职责。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高琼艳;联系电话:68500971

11.人民武装部。承担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应征公民征兵工作,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组织民兵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管理等职责。

武装部一级主任科员:杜  琰;联系电话:68509833

12.信访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信访矛盾排查、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

社区平安办(信访办):姚  莹;联系电话:58714471

13.社区总工会。承担驻辖区单位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工作,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关心干部职工生活,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组织职工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管理等职责。

总工会专职副主席:王  霞;联系电话:50831061

14.社区团工委。承担本辖区团员青年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活动阵地建设,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团组织、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推荐辖区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管理等职责。

团工委书记:施韵逸;联系电话:68501658转135

15.社区妇联。承担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协调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指导居委会做好妇代会工作,组织妇女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管理等职责。

妇联主席:张晓春;联系电话:68506961

16.司法所承担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责。

司法所所长:张力伟;联系电话:68507522;地址:灵山路1803号。

 

直属中心设置及主要职能

统一设置的4个所属事业单位

1.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服务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的具体要求,推进区域内党群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承担街道编外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协助归口管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和街道从事监察、武装、人大、工青妇工作的社工等。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罗冉芳;58342091;地址:云山路1080弄2号。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各类政务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姜燕;联系电话:50370508;地址:银山路330号。

3.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要求,推进城市治理各领域信息数据整合运用,协调处置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承担网格设置以及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工单的巡查、派单、督办、核查和结案等具体工作,协助处理应急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史迪蒙;联系电话:68500970;地址:博山东路699号。

4.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城区建设,承担市政公共设施、绿化市容环卫、房屋、物业管理、基层规划资源、水务等城市建设和市容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协助归口管理街道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社工。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陆雷鸣;联系电话:68502015;地址:博山东路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