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介绍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15 |
一、本机关相关信息
(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玉兰路 218 号
(二)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三) 联系方式
021-50450111
(四) 负责人 : 杨福成
二、各内设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
(一)各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街道机关设8个党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会工作办公室、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司法所与社区平安办公室合署办公。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信访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本街道以往自行增设的机构、增挂的牌子等,将结合本次改革予以清理。本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
(二)各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务、行政事务,具体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履行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职能,做好决策支持、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服务;制订街道财政工作计划、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数据、信息化、资产管理、审计、应急值守和协调联络等工作。
2、社区党建办公室: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党建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工作;做好党建带群建,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机关党组织党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居民区党建、党代表联络服务、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社区党委日常工作;负责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事业人员、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区班子等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等职责;负责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社区管理办公室:履行辖区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参与社区规划,负责城市更新、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协调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负责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水务、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服务。
4、社区服务办公室:承担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职责,负责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医疗、养老为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
5、社区平安办公室:承担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职责;协调开展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司法、信访等工作。
6、社区工作办公室:履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职能,协调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事项和重点任务;配合推动“两企三新”相关工作开展,推进共建共治和居民自治,组织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参与基层治理;负责指导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服务;承担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7、社区宣统文化办公室:承担宣传、统一战线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宣传、舆论引导、社区各界人士和群众团体联合服务等工作;推动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协商民主;负责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科普等工作。联系辖区学校。
8、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配合区级职能部门、管理局(管委会),承担做好辖区安商稳商工作职责,分层分类负责联系辖区企业,协同做好企业信息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解决企业急难愁问题,参与推动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营造和品牌打造;指导街道商会开展服务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协调和协助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执法管理,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征收管理等职责,推动城镇集资集企健康发展。
三、各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一)各事业单位设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街道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二)各事业单位职责
1、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服务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的具体要求,推进区域内党群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协助归口管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等。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各类政务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
3、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要求,推进城市治理各领域信息数据整合运用,协调处置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承担网格设置以及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工单的巡查、派单、督办、核查和结案等具体工作,协助处理应急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
4、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城区建设,承担市政公共设施、绿化市容环卫、房屋、物业管理、基层规划资源、水务等城市建设和市容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服务。
四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为花木街道所属行政执法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