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北蔡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14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1000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联系方式: 021 -58911237

 

负责人:殷  宏(党委书记)   尚  怿(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机关科室及职能

 

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党务、行政事务,具体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履行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职能,做好决策支持、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服务;制订镇级财政工作计划、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数据、信息化、资产管理、审计、应急值守和协调联络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

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镇级组织、宣传、统一战线职责;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党建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工作;做好党建带群建,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机关党组织党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村(居)党建、党代表联络服务、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镇党政领导班子、公务员、事业人员、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等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等职责,负责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村(居)宣传、舆论引导、镇域各界人士和群众团体联合服务等工作;推动党外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协商民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企业服务相关职责,制订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开展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职责,负责“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统筹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镇集资集企健康发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承担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制订村镇建设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农民建房管理、房屋征收、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做好征收补偿安置、规划资源下沉职责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镇域内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承担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职责,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医疗和合作医疗、养老为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科普、教育、联系辖区学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

承担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职责;协调开展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助开展维护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信访、司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访办公室

统筹协调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工作办公室

履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职能,配合推动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事项和重点任务;推进共建共治和居(村)民自治,组织各类驻区单位、组织和村(居)民等参与基层治理;负责指导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服务;承担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镇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履行辖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牵头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协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务河道管理等工作,协调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负责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水务、施工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属事业单位及职能

 

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主要负责对区域内有关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等职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保留上一轮职能)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服务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的具体要求,推进区域内党群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协助归口管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负责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综合党委日常工作,推动“两企三新”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各类政务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负责落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要求,推进城市治理各领域信息数据整合运用,协调处置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承担网格设置以及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工单的巡查、派单、督办、核查和结案等具体工作,协调开展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绿化市容环卫、水务等市容管理相关事务工作,协助处理应急管理相关事务工作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负责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城区建设,承担市政公共设施、房屋、物业管理、基层规划资源等城市建设相关事务工作等,协助机关做好农民建房管理以及镇域内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做好征收动迁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

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等工作,做好镇级财政收支、统计工作,指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和农民负担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旅游、文物保护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