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D8300000-2014-023
信息名称 塘桥社区2015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 浦塘办〔2014〕20号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4-11-05

塘桥社区2015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

浦塘办〔2014〕20号

塘桥社区2015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各居委会:
  根据《浦东新区第十三届(2015年度)“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慈善公益服务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向需要帮助的人奉献爱心,营造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的良好氛围,结合塘桥社区实际,制定塘桥社区2015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阳光慈善暖人心  幸福公益系民生
   二、活动宗旨
   通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进一步体现联合捐“社会参与、联合募捐”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劝募”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三、活动目标
    通过“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形式,积极倡导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人参与“一日捐”活动,号召社区居民捐出零花钱和闲置物品,发扬邻里互助,爱心零距离,“我爱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风尚,营造健康温馨的互助互帮社会氛围,传递慈善公益正能量。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平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钱伟国为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严明、谈黎明、向际万、社区总工会主席王子懋,投资管理中心主任沈巍峰、招商三分中心主任李永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组织科、宣统科、群文科、民政科、市政科、财务科、劳动科、工会、团工委、妇联、投资管理中心、招商三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社救所。
   五、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9月20日—2014年9月30日,拟定塘桥社区2015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30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工作方案,编写倡议书,开展广泛宣传发动。
    3、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20日,开展社区慈善募捐。
    4、情况汇总阶段: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31日,汇总募捐款,公布募捐情况,总结先进典型事迹。
   六、募捐形式
      “慈善公益联合捐”分为现金、实物、义卖、定向捐赠等多种捐助形式。
   七、活动内容
   (一)“一日捐”活动
  1、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2、参加对象: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全体干部和职工。
  3、地点:各单位。
  4、组织者:机关、事业工会、社会组织。
   (二)爱心募捐在居民区活动   
  1、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
  2、参加对象:居民区居民。
  3、地点:各居委会。
  4、组织者:各居委会。
   (三)商品调剂和义卖活动(具体方案另附)
  1、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
    2、参加对象: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组织者:街道慈善超市。
   八、管理使用
      1、“慈善公益联合捐”所募集的善款,由街道统一收集,上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分会,经审核返还纳入街道民生基金,设立专项科目(慈善联合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2、社区单位和居民捐赠的实物经过义卖或经过慈善超市变现后全部作为本次所募集的善款,统一收集。
      3、募捐款主要用于辖区内居民或单位职工的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九、捐款要求
    1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开展“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好方式、好做法,精心组织,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扬“慈善公益联合捐”的典型事迹,并将典型事迹报街道民政科。
    2 、坚持自愿,重在参与。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单位职工、社区居民,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互助互帮社会氛围。同时,各企事业单位要尽社会责任,倡导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职工积极参加募捐活动。
    3 、严格手续,规范募捐。本次募捐款项主要用于帮助本辖区内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助学、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其他救助项目。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募捐活动,认真落实专人做好每笔捐款的接收、登记、张榜工作。同时,加强审计和监督,规范操作,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募捐款项。
  募捐联系电话:68640136(塘桥街道社救所),联 系 人:李萍辉。
 
                            
                                                                                              塘桥街道办事处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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