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五号沟LNG站至临港天然气管道工程(盐仓调压站)
索引号 | XG931-2021-059 |
文件编号 | 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1〕68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关于核定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五号沟LNG 站至临港天然气管道工程(盐仓调压站)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427241757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发改能源〔2017〕114 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五号沟 LNG 站至临港天然气管道工程(盐仓调压站)《建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 编 号 : 沪浦书(2021)BA310115202100534),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五号沟 LNG站至临港天然气管道工程(盐仓调压站)。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 LNG 站至临港首站天然气管道工程专项规划局部调整-盐仓调压站
3、项目拟选位置:浦东新区祝桥镇 Ⅱ81-84/117-120;Ⅱ81-84/121-124。
4、规划用地性质:其它市政设施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5026.34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415 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 5026.34 平方米,农用地 5026.34 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公用设施。
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附件: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