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川沙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564
文件编号 浦农业农村委〔2025〕26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10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川沙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41211日通过竣工验收,相关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结算情况

根据《关于2022年川沙新镇高标准弄建设项目的批复》(浦农业农村委〔2022185号),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已完成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项目批复总投资8235.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91.72万元,其他费用944.18万元。经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实际完成投资7678.1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28.6488万元,其他费用849.4733万元。

经会商财政局对项目进行结算,确定金额如下:总投资7619.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2.24万元,其他费用837.20万元。工程费用中七灶纯新分区、汤店分区超出批复建设工程量,核减费用46.41万元,其他费用中检测费核减费用12.27万元,合计结算核减56.68万元,核减资金建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验收与后续工作意见

(一)验收意见

项目按规范要求建设,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工程质量通过了项目监理单位的质量鉴定。同意通过验收。

(二)后续工作

1. 请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分册管理工作,并将备案材料上报至我委。

2. 请及时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3. 请做好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并至我委结算中心做好资产的登记工作。

4. 请按照《浦东新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实施方案》(浦农业农村委〔202176号),落实管护经费,加强农田设施的管护,确保建设设施功能完好,持久发挥应有的效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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