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347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村委〔2025〕139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9 |
各区属涉农国企,各相关镇:
为进一步促进本区现代农业发展,做好做实项目储备工作,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5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现将《2025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2025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本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及《浦东新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行集中申报、分批审批、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本区“绿色田园”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围绕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品牌瓜果和生鲜蔬菜两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规划、现代农业设施片区规划等,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通过扶持和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导向、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申报范围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提升项目,包括粮食、蔬菜、经济作物(果树、西甜瓜、鲜食玉米、草莓、花卉、食用菌等)、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桃园更新项目。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农业新业态培育项目。
三、财政资金扶持比例
各类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参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17号)、《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2〕9号)和《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2〕7号)执行。
四、扶持重点
(一)聚焦全域和美乡村建设,扶持重点现代农业产业项目。
(二)列入浦东新区四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的项目。
(三)重点农业招商项目。
(四)种源农业项目。
(五)技术先进、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其他现代农业建设项目。
(六)其他列入浦东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行动举措的配套项目。
五、申报对象
(一)农业企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等其它涉农单位。
六、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
1. 农业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法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应不欠税、不欠人员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
2.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法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的带动性和示范性,综合效益比较明显。
3. 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等其它涉农单位,基本条件参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二)扶持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 涉及“五违”尚未整改到位的;
2.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的;
3. 存在失信记录且尚未修复的;
4. 历次审计监督检查中所涉及项目存在问题未完成整改的;
5. 未纳入规划保留的畜禽养殖企业。
(三)项目申报前需选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
(四)为加强项目立项管理,各镇原则上可推荐申报1个现代农业项目,若尚有未完工的在建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项目进度。各镇申报的项目建设区域涉及原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处置的,须形成处置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现代农业项目采用两阶段批复流程,分别为立项计划批复、项目批复,申报材料分别为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扩初设计深度),本次申报项目报送材料为项目建设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属涉农国企和各镇申报,区属涉农国企和各镇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立项计划。
(二)申报材料
1.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
2.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有关专业资质、专利成果、专有技术等证明文件;
3.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估算明细表,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自筹资金承诺书;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流转情况说明;
5.项目区位图、现状图和规划平面图;
6.项目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项目申报前,根据需要事先征求区规划、环保、用地等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
八、申报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6日。逾期申报的项目经过规定程序后,可纳入项目库储备。
附件: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模板)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