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161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村委〔2024〕125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报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请示》(浦川新府﹝2024﹞7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范围
川沙新镇新浜村新园路396号,占地总面积13亩。
三、实施单位
上海浦东川沙新镇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主要建设内容
厂房、消防水泵房、室外总体工程、供电及配套工程、烘干设备、仓储设备、大米加工及配套设备等(详见投资概算明细表)。
五、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5901.97万元,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
六、项目实施周期为24个月,该项目形成的财政性资产归属川沙新镇人民政府。请你镇严格按照《浦东新区现代农业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建设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发挥项目应有效益。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