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3161
文件编号 浦农业农村委〔2024〕125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5-10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报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请示》(浦川新府﹝20247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川沙新镇稻米加工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范围

川沙新镇新浜村新园路396号,占地总面积13亩。

三、实施单位

上海浦东川沙新镇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主要建设内容

厂房、消防水泵房、室外总体工程、供电及配套工程、烘干设备、仓储设备、大米加工及配套设备等(详见投资概算明细表)。

五、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5901.97万元,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

六、项目实施周期为24个月,该项目形成的财政性资产归属川沙新镇人民政府。请你镇严格按照《浦东新区现代农业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建设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发挥项目应有效益。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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