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6869 |
文件编号 | 浦委农办〔2023〕5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01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聚焦引领区和大都市乡村治理目标定位,不断强化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培育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典型,现就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村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新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自治、共治、德治、法治)联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村民践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积分制,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二)因地制宜,动态管理。围绕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本镇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同时围绕农村发展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积分制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三)正向激励,过程引导。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奖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法。通过积分内容让村民可以明确“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内建设工作,让村民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形成乡村治理良性循环。
(四)目标可及,评价可测。紧贴市、区、镇中心工作,从乡村治理难点和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入手,注重广泛参与和治理成效,以鼓励性评价为主,凝聚积极向上正能量,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做到评价过程客观科学、公平公正,评价指标量化细化、可比可测,积分奖励实时可查、及时兑现。
(五)长效管理,智慧运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村级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以数字化平台推动乡村智慧治理,建立覆盖全镇的乡村治理积分制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开展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落实好考核激励措施。
三、工作目标
以乡村治理积分制为载体,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分步分批次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进一步促进新区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3年底,在区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且每个镇至少有一个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到2024年底,50%以上行政村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到2025年底,所有村庄形态较为完整的行政村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全覆盖。同时培育若干个区级乡村治理积分制典型案例、一批市级及全国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村。
四、积分规则
(一)积分对象。以家庭户为积分对象,行政村为创建单元。具有本地户籍、有宅基地房屋以及至少一人常住(户在、房在、人在)的家庭户,根据其意愿参与积分制。其他参与村级事务的家庭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以纳入积分制范围。行政村涵盖全村域范围,不包括工业区和企业。对暂不具备全部村民小组统一推广积分制工作的行政村, 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可选择不少于2个村民小组先行试点。
(二)积分内容。家庭户积分评价分五个部分,涵盖乡村治理的主要方面,扎实推进基础工作,逐步破解治理难点,全面打造共治格局,具体如下:
一是人居环境。主要为村民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相关内容,包括营造和谐有序大家园、争创美丽庭院星级户,有条件的村可增加农村物业管理内容。
二是文明新风。主要为村民树立健康文明社会风气的相关内容,包括倡导节约文明扬新风、弘扬孝老爱亲颂美德。
三是知法守规。主要为村民提升法律观念的相关内容,包括树立遵纪守规好观念、遵守房屋出租讲规范、参与文明养犬看行动。
四是人人参与。主要为村民积极参与乡村管理建设的相关内容。包括优军优学示范强引领、参与村级事务主动为。
五是底线约束。主要为乡村治理的“底线”内容,包括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分评价。行政村积分评价分三部分,涵盖乡村治理的主要方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度,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具体如下:
一是基础分,包括:户户参与,即以家庭户积分折算为行政村积分,体现人人参与、荣辱与共;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包括一星户、三星户、五星户比例。
二是重点分,包括:为老服务,即为老服务活动和老年健康管理;拆违成果,即巩固“五违四必”整治效果;治理有效,即治理机制、治理过程、治理效果三项内容。
三是扣分项,包括违法用地、环境污染和重大负面舆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与村民自治
各镇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形成镇党委牵头、镇政府推进、村“两委”落实、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方案。要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建由党员志愿者带头、村民参与的自治小组等服务队伍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建设,激励村干部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当先锋、作表率,引导村民自治共治,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共治机制,点燃村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激情,激活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关心乡村治理积分制的热情。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内化于心
镇、村要广泛发动,多样化多形式多媒介进行宣传,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家门口服务点、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宣传,将积分内容、预期成效等宣传到户,发动村民人人参与乡村治理。同时,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深入基层贴近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把宣传教育引导与群众自治、典范示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动作用。
(三)加强积分管理,确保正向激励评价科学
各镇要围绕五项积分内容,深入开展摸底调研,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积分规则,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深化完善积分规则,将积分制纳入到村规民约当中,形成具有区域特点、实施为民、科学合理的积分指标与行为要求,以及适合操作、便捷高效的计分规则(参考浦东新区乡村治理积分规则样张,详见附件)。
强化积分结果运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奖惩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通过积分排行榜与适当的物品和货币兑换来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结合村规民约,对于违反积分规则中底线约束行为的少数人可以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普惠性利益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惩罚措施。
(四)强化考核监督,压实镇村属地责任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列入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考核范围,各镇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将积分制工作纳入区对镇考核,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镇在年度考核予以扣分,对成为上海市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或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镇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同时各镇也要将积分制工作纳入对村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成立以党员和村民为主要成员的积分制审核委员会,对积分制工作进行监督,把监督重心下降到基层,把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出来,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
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