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以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1765 |
文件编号 | 浦委农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7 |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以及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的总体部署,结合《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沪委办〔2022〕1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治理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2〕2号)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区,进一步提升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治理水平,现就以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星级户创复评。根据《浦东新区以美丽庭院为抓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浦委办发<2018>14号文)、《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区级标准的规定,组织发动全区21个镇的农村家庭,依照“标准管控、创评结合、以评促建、动态管理”原则,结合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和乡村治理积分制要求,分类组织实施星级户创复评工作。
2、全覆盖推进保留保护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根据《上海市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工作指引》和《2023年浦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结合市、区、镇乡村振兴示范村“三级联创”,不断巩固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成果,至2025年实现保留保护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巩固提升全覆盖。
3、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以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为抓手,在乡村治理中充分运用积分制,引导村民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农村移风易俗、好人好事、志愿服务、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和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等治理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计划任务,实施挂图作战
1、持续推进星级户创复评。围绕新区美丽乡村专项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星级户创复评。按照区、镇、村三级分类组织实施星级户创复评工作,一星户由村组织评选,三星户由镇组织评选,五星户由镇推荐区组织评选。总体上,星级户创评总量占庭院总数的80%以上,不断提升示范村的星级户创评比例。其中,一星户由家庭自荐,村民小组集中推荐的基础上,由村组织交叉考评,半年一评;三星户在已获评“一星户”的家庭中,经村“两委”集中推荐,由镇组织交叉考评,半年一评;五星户由各镇分级分类开展,在已获评“三星户”的家庭中择优推荐产生拟申报的 “五星户”候选家庭,由区组织考评,一年一评。
2、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根据市、区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总体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年度任务清单,在原美丽庭院建设基础上,至2025年实现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巩固提升全覆盖。2023年目标任务涉及15个镇的25个村,包括2023年新创示范村18个村、历年已创示范村中的7个村率先实现“小三园”建设巩固提升全覆盖(分解计划详见附件)。
3、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把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融入星级户创复评和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中,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手段来引导村民去除陈规陋习,凸显榜样示范,树立文明新风,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完善创评标准,统筹组织推进。
1、创新完善创评标准。各镇根据《美丽庭院星级户创评规范》,在推进星级户创复评时,要结合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要求,丰富和完善星级户创评内容,将村民参与积分制、村民对租户的管理、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等内容纳入其中,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崇德明理、邻里和睦、绿色发展、安全有序的现代文明新乡风,树立社会公德、安全管理责任,助力文明典范城区建设。要严格落实星级户创复评“升降星”、“红黄牌”,不断提升星级户评选质量。
2、部门统筹合力推进。加大部门统筹力度,通过镇村党、团、妇组织落实驻村或挂村对口指导以及村委班子成员落实包户责任制,充分组织发动村民参与。在五星户家庭中选取特色家庭、亮点家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发动村民投身乡村治理和志愿服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力美丽庭院(小三园)创意设计,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微更新行动、微创意评比等,进一步凝聚成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合力,推动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推进。各镇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责任,把星级户创复评、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巩固提升和乡村治理积分制等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国典范文明城区创建重要内容来抓,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节点,切实抓好落实。区各相关部门将根据任务计划和工作责任,统筹、高效组织推进,严格落实考核。
2、强化村民自治,落实公开公示。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过程,扩大参与。对所有评选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落实镇级初评要求,做到内容客观、程序规范,被推荐的 “五星户” 要经所在村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所在镇签署初评意见后方可上报。评审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体现被推荐家庭的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同时,要及时调整、完善村规民约, 推动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探索运用法律手段,强化村规民约制约性、规范性、引导性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新风培育。培育“弘扬新风我践行”活动品牌,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经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推进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树立文明新风。
4、合理安排资金,强化工作保障。星级户一、三星奖励资金由各镇财政合理安排,可采用货币和实物奖励相结合办法;五星户奖励由区财政落实;各镇积极研究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推进保障机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可采用农民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参与,由各镇、村落实;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将根据市、区统一安排组织推进。
5、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调度机制。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小三园”建设工作将采用调度机制,落实跟踪调度。区委农办、区妇联、区文明办、团区委联合组成创评督导小组,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工作督导和目标考核,统筹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施。
附:附件1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工作方案
附件2 浦东新区2023年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3 上海市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工作指引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