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手续遇到特殊情况,怎么办理?
索引号 | SY00245628X0202101501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一、我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但是买方来不了房产中心,这种情况,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您好,如果是产权人不需要分配比例,按共同共有登记的,可以委托。购买方可委托他人办理转移登记,但购买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并且无法全部到场时,产权份额只能按共同共有登记; 如果产权是按份额比例登记的,且购房合同未约定,需要先去公证部门对产权份额约定进行委托书公证。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是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要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呢?
您好,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文书,并由相关部门(如户籍或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监护人保障其利益的前提下,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