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桥镇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5342 |
文件编号 | 祝府〔2023〕130号 |
发布机构 | 祝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8-03 |
祝府〔2023〕130号
关于祝桥镇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办、各预算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镇级财政预算编制质量,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市、区两级预算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十二届市委二次、三次全会和新区五届区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作为主线主责,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以财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断增强“六稳”“六保”财力保障能力;切实做到压缩一般保障重点,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强化支出问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为服务“五个祝桥”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平衡原则。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强化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统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坚持预算与项目对应、资金与政策统筹,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
二是精准聚焦原则。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原则。着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根据新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积极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全面绩效原则。牢固树立成本绩效理念,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健全政策全程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应用,加快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
二、编制内容和口径
按照区财政局统一格式及填报口径,结合本镇实际,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介集市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动用历年结余等。
2.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支出预算资金来源。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采购目录、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服务目录、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模式、经费类型、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6.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二)中期财政规划
各部门、各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预算收支均应编制2024-2026年收支规划。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
1.宏观形势分析。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结合基期年(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镇三业总收入、投资、内外资引进、企业税收等主要指标走向。
2.财政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3.财政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具体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4.风险评估。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各部门、各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一是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不得虚报、瞒报收入。二是按照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等要求,全面、完整、规范编制支出预算,编细、编实、编准预算。三是扎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中介集市服务预算等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部门预算编报任务。四是积极配合镇人大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会前征询”等工作,积极回应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严控镇级支出预算编制。一是严控预算申报规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镇财政部门将结合镇级税收入库和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变化,从紧、从严下达预算控制数,各部门、各单位在“一上”时,要严格按预算控制数编报预算。二是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认真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三保”资金。行政机关除保障政府正常运作外,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事业单位勤俭办一切事业,以最精简的资金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禁铺张浪费等行为。除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及镇党委、政府同意举行的活动外,原则上不安排自行举办的大型节庆、论坛等活动经费;除镇党委、政府明确需安排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安排购置、新建和新增租赁办公用房经费,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原则上不安排现有的办公用房重新装修费用。全面梳理各类工作经费,合理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除必须增加的成本类开支外,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
(三)强化镇级预算管理。一是稳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评审比例原则上实现全覆盖,300万以下的评估评审项目原则上不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二是严格对照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低碳、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要规范中介服务购买行为。三是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不得将本级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下级单位预算,也不得将行政机关履职所承担的经费列入事业单位预算。四是新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不断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
(四)硬化预算监督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杜绝随意调整预算,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市和新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对于符合直达资金使用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直达资金安排。二是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人大相关监督规定。三是发挥各项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对巡视、巡察、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审,2024年本镇部门预算编审时间节点为:
(一)“一上”阶段:2023年8月22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的部门预算表报送计财办专管员初审(同时完成预算管理系统录入审核,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步报送财政所。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货物及服务类同步报送党政办,政府采购预算工程类及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同步报送规建办),财政所汇总后提交计财办审核、平衡。
(二)“一下”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根据区财政局下达镇财政预算控制数的情况确定)。
(三)“二上”阶段:2023年11月8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的部门预算表和中期财政规划报送计财办专管员初审,再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政所汇总(报送方式同上,同时完成预算管理系统录入审核)。财政所汇总后提交计财办审核、平衡。
(四)“二下”阶段:镇人代会审议批准镇财政预算草案后20日内,财政所将预算批复反馈至各部门、各单位。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祝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