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泾街道关于上交原综合行政执法队用房至新区公物仓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383 |
文件编号 | 浦洋办〔2024〕39号 |
发布机构 | 洋泾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25 |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关于洋泾街道调整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的复函》(沪浦机管局〔2024〕25号,以下简称“《复函》”),近期洋泾街道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的调整。根据《复函》要求及《浦东新区房屋公物仓管理细则(试行)》(沪浦机管局〔2021〕1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已腾退的3处房屋上交贵局,纳入新区公物仓统一管理。
3处房屋详细地址如下:
1、苗圃路299号:建筑面积410.25平方米;
2、苗圃路600弄21号101室、22号102室:建筑面积201.14平方米;
3、浦东大道988弄3号底楼:建筑面积172.02平方米。
特此函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