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宣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829 |
文件编号 | 宣府〔2023〕35号 |
发布机构 | 宣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5-25 |
宣府〔2023〕35号
关于印发《2023年宣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
现将《2023年宣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宣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接连发生河北沧县“3.27”冷库火灾、浙江武义“4.17”厂房火灾、北京丰台“4.18”医院火灾等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市、区、镇各级领导批示要求,细化落实上级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本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消防安全55条”具体措施,聚焦突出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本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依托《浦东新区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试行)》、《浦东新区突出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办法》两份文件,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民宿、易发“三合一”场所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的厂房仓库、经济园区,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老旧商住楼等。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吸烟未按要求设置专门地点并采取针对性防火措施。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热得快、电烤炉、电热堂、电动平衡车、扫地机器人等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问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医护智能机器人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装修装饰工程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批、验收或备案手续;在用建筑施工作业停用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和报告制度的,非施工区域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垃圾存放和清理未按要求设置专门地点并落实针对性防火措施。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自建出租房、民宿、员工宿舍等居住场所住人房问不具备“第二疏散逃生路径”。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热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在预案中明确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引导任务具体人员;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本属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分析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饰查,找出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咱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梳理出突出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城,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仓储物流、研发实验、易燃易爆、自建房、“九小”、民宿、文创和科创园区等具有地域特点的场所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从主要负责人至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重点突出管理团队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学习研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制定推动落实。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符合突出火灾隐患情形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级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要结合《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将电气焊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作为重点,组织全员开展1次安全警示教育,对各环节责任大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将外包外租生产经售活动和人员纳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全业务周期、全时段、全人员监管。专项行动期间,场所企业要组织至少1次火灾扑救和逃生疏散演练(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一次)。三类场所企业每月向镇消防专职办公室和上级管理单位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各单位、部门每月将汇总分类情况报镇消防专职办公室。
(二)组织基层排查。要加大基层排查力量的组织,派出所、市场所、城管、城运中心等部门要开展基层检查人员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浦东新区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试行)》、《浦东新区突出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发动派出所、市场所、城管、城运中心、镇专职消防站、微型消防站、网格巡查队伍等力量深入开展防火巡查排查,及时录入“消防隐患管理平合”。对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查的,要加强对其质量监管和指导。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移交镇消防专职办公室;问题复杂的,辖区消防救授大队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开展条线检查。派出所、市场所、城管、城运中心等相关部门发挥条线监管作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组织安全管理部门集中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督促条线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单位自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精准执法。行业领城尚未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结合事故教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研究整治重点事项和管理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有效精准监管。对本镇已经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要按既定方案继续推进落实。
(四)强化执法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提级督办等形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单位自查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措施消除的,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 “一案双罚”;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加强行刑街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四、工作步骤和重点任务
(一)动员部署(2023 年5月上旬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落实财力人力保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排查整治范国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和定期研判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发动,激发增强各级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排查整治(2023 年11月底前)。排查整治按企业自查自改、部门帮扶指导、精准执法督改三个步骤同步实施,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一是单位自查自改。发动单位对照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每月按规定主动报告。原则上单位在5月底前要完成第一轮自查上报。二是部门帮扶指导。派出所、市场所、城管、城运中心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各单位,各部门要每月汇总分析属地和行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采取定期与专题、正向与反向相结合方式,评估公布工作质态,指导居(村)委和企业按高中低风险分级分类制定落实管控措施。三是精准执法督改。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突出火灾隐患单位,各单位、部门适时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根据情况落实分级挂牌督办。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平安上海建设、“十四五”消防规划实施等重要工作,上海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数有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突出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突出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
(三)强化信用监管。对放意拖延或拒不整改等逾期不改的突出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货责人,要按照《上海市消防安全领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并予以公示,同步推送至“信用上海”。消防部门要将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行业主管或上级部门要同步加大监督与约束力度。
(四)强化考核督导。紧密依托《2023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灾害防治工作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细则》,以考核指挥棒撬动各单位、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将责任层层压实。要充分运用通报提醒、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单位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对地区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对确实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督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加强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全链条监管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指、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即日起至2023年底,请于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和《浦东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责任和措施“三份”清单》(附件一)以及《浦东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战果统计表》(附件二),至镇消防安全专业委会办公室(邮箱;xqzaqb@163.com)。鉴于5月正在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本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在此期与其整合,不再另行收集两份附件,6月后的相关数据情况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继续汇总上报。
附件:1.《浦东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责任和措施“三份”清单》
2.《浦东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战果统计表》
宣桥镇党政办 2023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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