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桥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459
文件编号 宣府〔2023〕29号
发布机构 宣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5

 

 

 

 

宣府〔202329        

 

关于印发《宣桥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

现将《宣桥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3512

 

 

 

宣桥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河北沧县“3.27”废弃冷库、浙江金华“4.17”厂房等重大厂房仓库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4.14”上海生源钢带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隐患苗头,全面排查辖区厂房仓库火灾隐患,镇消委会在有序推进年初制定的《宣桥镇深化推进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6月底,有针对性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厂房仓库安全风险隐患,迅速清除厂房仓库当前存在的显性和隐形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不发生、不亡人、不扩大的目标,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

1全镇范围内,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厂房仓库。

2全镇范围内,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

(二)整治重点

1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

1)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未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和措施;

3)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现场确认、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监督和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实施作业;

4)电气线路违反规定敷设,厂房、仓库集中充电场所设置不合理,仓库内部违反规定使用照明灯具及其他电气设备;

5)未制定电气线路、设备安全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

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7)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导致火灾扩大的隐患

1)厂房、仓库同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2)厂区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符合规范要求;

3)工艺、环保等设备穿越楼板或防火墙,破坏防火分区;

4)增添的设备、管道、分隔、雨棚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排烟散热和灭火救援;

5)生产、仓储以及功能性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分隔墙体材料;

6)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7)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双人持证上岗,未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操作方法。

9)在厂房内超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在仓库内违规设置生产、包装等作业。

3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

1)厂房仓库设置住宿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3)疏散路线不合理,疏散距离、通道宽度、疏散标志(标识)以及应急照明等不符合要求;

4)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或数量不足的;

5)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6)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镇委会组织架构基础上,成立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陈勇任组长,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专职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组织推进与日常管理等。

(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规建办负责对依法报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的厂房仓库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提高火灾危险等级较高的厂房仓库的验收备案抽查比例,严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验收(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备案擅自投用,施工现场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应及时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依法查处厂房仓库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规划验收等问题,对厂房仓库房屋权属进行梳理分类;督促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能力评估,并配套满足贮存需求的危险废物场所(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风险。依法查处厂房仓库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处置环节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单位环保设施、设备、管道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要求。

2经发办负责督促指导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厂房仓库租赁项目审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的必要条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予准入。指导加强工业仓储的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商贸物流、货运场站、快递物流、物资储备等仓储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3惠南消防大队负责对厂房仓库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执行;对破坏防火分区增加火灾蔓延风险、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严重损坏丧失防灭火功能等严重危险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法临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上级政府挂牌督办,用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进行惩处。

4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厂房仓库违法建设检查和处置工作,研究建立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快速拆除机制。依法从严查处厂房仓库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问题,对已经纳库特别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对象依法实施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强制执行等执法措施,加快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5城运中心(应急中心)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重点企业厂房仓库的安全监管,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从严执法检查。

6市场监管所负责从事生产和仓储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查处其登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违法行为。依法对厂房仓库中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7派出所负责对厂房仓库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等危爆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指导督促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

各厂房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产权人、租赁负责人、实际使用人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梳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隐患风险辨识,及时发现自查自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至镇委办。

(二)联合检查阶段(54-531日)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厂房仓库开展随机抽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全面整改阶段(61-630日)

针对厂房仓库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对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厂库房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清厂房仓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分片包干、集中培训、警示约谈、督查巡查力度,提高依法履责能力。对在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及时通知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处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镇委办要按时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情况,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信息应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网统管工作要求,落实整治工作上账管理,全面收集掌握房仓库建筑结构、企业类型、经营主体、生产储存物品、重点人员变动以及安全状况等基础信息,做好动态数据更新维护,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风险预警评估,实现厂房仓库点位线上线下同步上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分级分色挂图销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效能,为基层减负增效。

(四)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辖区厂房仓库实际,采取组建专班、分片包干、聘用第三方机构等形式,配齐配足排查整治工作人员。要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排定工作计划,量化排查任务,统一检查要点,规范整治程序,评估治理成效。镇委会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于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格执法问效。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对厂房仓库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打击突出违法行为。

请各部门、各单位自20234月起,于每月18日前更新报送附件1-5及厂房仓库风险研判和整治推进情况(联系人:朱思瑾,联系电话:1590188807 邮箱:xqzaqb@163.com

 

附件:1.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2.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排摸表

3.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转租分租情况汇总表

4.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5.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宣桥镇党政办                              20235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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