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73970202000023
信息名称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 浦上处〔2020〕20号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9-04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浦上处〔2020〕20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关于浦东新区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 的通知》(浦府办〔 2019 8 号)文件要求 , 经研究,特制定建立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团结凝聚广大职工群众,有利于街道办事处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从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党的领导下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服务浦东“四高”战略、“五大倍增”行动,服务“幸福上钢”建设。

(二)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党工共建、服务职工、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机构

成立街道办事处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总工会主席吴丽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颖华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综合事务办公室、街道司法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政办主任杨珏担任,街道总工会专职副主席张婧任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街道总工会相关人员担任。

四、会议内容

联席会议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实施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街道办事处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一)议题提出。

街道办事处方提出的议题,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会方提出的议题,由街道总工会负责征集。议题征集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月启动。

(二)议题确定。

  协调小组办公室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六、会议的筹备与召开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筹备。

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印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协调参加会议人员。

(三)联席会议的议程。

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协调小组副组长主持,议程包括:

1 .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 .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3 .研究讨论并协商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4 .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四)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七、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

 

附件 :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 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 8 21

 


附件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关于浦东新区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 的通知》(浦府办〔 2019 28 号)文件要求,建立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吴丽梅   上钢新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谢颖华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员:杨       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上钢新村街道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华承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吕巍燕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杨晓瑛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综合事务办公室主任

钱华明   上钢新村司法所所长

张洁静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上钢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专职副主任、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生产监察所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任:杨   珏,副主任:张  

今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单位(部门)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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