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73970202100020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2021年内部审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浦上处〔2021〕12号 | 发布机构 | 上钢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2021年内部审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上处〔2021〕12号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2021年内部审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街道公共财政资金规范有序使用,根据街道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轮审、单位负责人变动以及信访等情况,现制订如下内审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发挥内审监督服务职能,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范围
审计范围为23个居民区和使用街道财政资金的部分单位(部门)等。
三、审计内容
(一)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如各项公共服务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协助违建整治、“家门口”服务、“15分钟服务圈”、美丽家园等民生实事建设工作推进有序等。
2.集体决策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重要事项是否经过会议集体决策等。
3.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各项财政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用自制自购单据收费,收入不入账、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各项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业务招待、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支出规范性;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贪污财政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4.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情况。主要审查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小区建设项目等经济活动中,有无侵占公有资产等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以及在履行职责和公务活动中有无违反基层干部廉洁规定情况等。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群众对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举报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活动事项等。
(二)相关单位(部门)财务收支审计。
1.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年度预算收支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重一大”制度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2.2020年度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重点审计预算外资金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资金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预算外资金有无截留、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3.上级下拨的条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条线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虚报支出、转移资金、挪用专项资金发放钱物;结余结转是否正确。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检查相关单位资产账与实物账是否相符,重点审查固定资产的购置、核销、处置或变卖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5.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已含盖了单位的整个业务流程;制度的制定是不是合理、切实可行,有无管理漏洞;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有效。
6.其他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存在乱计乱摊成本费用现象;是否玩忽职守或错误决策使集体或被审计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等。
(三)养老服务专项审计。
1.结合《浦东新区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浦东新区2018年至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情况的通知》(浦审调通〔2021〕5号)要求,对养老服务审计工作做进一步延伸。
2.重点关注养老院资金管理使用、运行成本等情况,通过核算床位费、护理费等成本,审核公用费用及其他正常运行费用支出,进一步调查机构养老服务工作管理现状及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审计要求
(一)审计人员要认真负责,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计划、实施、整改各阶段,做到每个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细致,审计建议科学合理,案卷管理规范有序。
(二)被审计单位要主动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要加强整改责任意识,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报告及时。
(三)加强部门联动,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建议;审计部门应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共商共研,有效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综合运用审计整改结果,促进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纪律检查、财政管理等工作相结合,有效发挥监督整改合力。
附件:上钢新村街道2021年审计计划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上钢新村街道2021年审计计划表
审计项目 |
审计内容 |
被审计单位 |
经济责任审计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2、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 4、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情况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等 |
上钢一村居民区、上钢二村居民区 上钢三村居民区、上钢四村居民区 上钢五村居民区、上钢六村居民区 上钢七村居民区、上钢九村居民区 上钢十村居民区、德州一村居民区 德州二村居民区、德州三村居民区 德州四村居民区、德州五村居民区 德州六村居民区、德州七村居民区 济阳一村居民区、济阳二村居民区 济阳三村居民区、济中居民区 耀一居民区、耀三居民区 上南花城居民区 |
财务收支审计 |
1、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2020年度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 3、上级下拨的条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6、其他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
上钢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钢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上钢新村街道文化中心站 上海浦东昌里除害保洁服务社 上钢新村街道阳光职业康复援助中心 上海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
|
养老服务 专项审计 |
1、床位费、护理费等成本核算 2、公用费用支出 3、其他正常运行费用支出 |
上钢新村街道耀华养老院 上钢新村街道德州养老院 |
备注:
1、23家居民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已根据《关于做好浦东新区2021年居村“两委” 换届工作的方案》相关要求完成。
2、除上述重点审计单位外,根据相关机构人事调整等工作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可另行安排审计项目。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