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189 |
文件编号 | 浦府〔2023〕124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1-24 |
浦府〔2023〕124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
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管理局,浦发集团、农发集团:
现将《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市绿化市容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
再利用若干规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资源化若干规定》),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全面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加快推动浦东新区“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制度,谱写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固体废物处理模式,率先实现固体废物从源头分类到资源化再利用的全过程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各项制度初步确立,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将浦东新区打造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引领标杆。
建立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推进机制。根据浦东新区实际和固体废物协同资源化再利用需要,建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体系,保障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协同高效。
编制出台固体废物资源化协同利用的专项规划。根据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实际需求,编制形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协同利用的专项规划,明确中长期固体废物资源化指标体系、发展目标和设施布局等。
初步形成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保障体系。制定形成用地保障、环保监管、财政扶持等制度;制定形成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政策,畅通资源化再利用链条。
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建成若干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收运处设施,资源化再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制定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标准和规范。立足行业实际,探索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标准和规范,为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应用奠定基础。
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湿垃圾深度资源化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85%;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93%以上;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实现全量收集和资源化再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农药包装物和农业薄膜基本实现全量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再利用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现状情况评估和调研
对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情况进行排摸和能力评估。
(二)组织编制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规划
根据固体废物资源化需求和能力调研,编制形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规划,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原则,统筹布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研究明确固体废物资源化指标体系、发展规划等;结合法规提倡的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推进相关设施规划落地。
(三)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资源化再利用设施体系
结合固体废物资源化专项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提升资源化再利用能力,同时完善固体废物前端收集体系。研究明确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投资建设模式,积极推动有实力的市场主体通过取得产业用地使用权等方式开展资源化项目建设。
(四)制定资源化标准规范及应用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与市级行业部门沟通,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探索编制湿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相关固体废物资源化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品使用制度,实现部分符合要求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的强制使用,在此基础上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按照相应比例率先使用资源化再利用产品。同时促进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扩展产品使用方向,积极开展市场化合作,加快打通资源再利用链条,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制定完善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配套政策
为保障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的稳定持续发展,加快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化项目建设和运营保障政策,包括用地保障、财政扶持、环保监管、融资服务等,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制度氛围。
(六)积极开展环保科创,探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助推资源化再利用
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资源化再利用的科研攻关,探索推广资源化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湿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的深度资源化再利用,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扩展应用范围;同时对现有资源化设施开展工艺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再利用水平。
(七)积极打造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
根据要求,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支持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全力支持黎明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编制园区规划,以现状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为基础,积极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支持园区运营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的工艺设计、污染防治和低碳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总量。鼓励园区整合、升级各类设施、资源、能源,逐步建立覆盖物质、能源、水等循环系统,实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积极支持老港、黎明等园区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探索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创新。
三、实施计划
(一)2023年,组织召开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推进工作部署大会,成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部署资源化再利用重点工作任务。各专项工作小组根据本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编制形成各自领域的实施方案或细则,组织完成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现状和能力评估;研究明确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指标体系,启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固体废物资源化推广应用等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加快推进老港基地湿垃圾三期项目建设;建成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持续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2024年,完成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相关规划编制;建成老港基地湿垃圾三期项目,启动临港固体废物综合体等若干个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前端收集体系;梳理完善或出台部分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品标准和应用政策,基本畅通现有资源化再利用企业产品出路。
(三)2025年,建成临港固体废物综合体等若干个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资源化再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标准和应用政策更加完善,初步打造形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闭环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工作可持续发展,助推临港新片区建成“无废城市”、浦东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各司其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认真组织推进,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探索建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将固体废物资源化推进情况纳入“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内容。同时,各专项工作小组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及本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领域工作目标、推进计划等,每季度上报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用地保障
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设施布局,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设施用地保障;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综合利用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公用设施范围及相关规划。产业发展类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严格落实至少1%的规划产业用地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四)强化产品应用
畅通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应用是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应加强制定有关资源化标准规范。针对现有标准规范缺失或不足的领域,率先形成浦东新区范围内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使用制度,保障资源化再利用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资金支持
统筹用足现有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项支持政策,加大对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的支持;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六)强化科技创新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领域的科技创新,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资源化再利用的科研攻关,探索资源化再利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品价值。
附件:1.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2.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
用若干规定》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表
附件1
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架构
根据《资源化若干规定》要求,在市级部门指导、协调和支持下,为确保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顺利推进,形成浦东新区“1+1+6”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组织架构。
建立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浦东新区区长、市绿化市容局局长任组长,浦东新区分管城建环保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绿化市容局分管副局长、浦东新区分管工业副区长、浦东新区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浦东邮政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绿化市容局内设处室处长及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经委相关分管领导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内设分管处室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经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落实专项工作固定联络人。
6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临港新片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每半年召开一次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工作会议,协调研究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推进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统筹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发展规划、设施布局、产品应用等保障政策制定。领导小组会议可邀请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指导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跟踪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及问题的收集调度等,做好各专项工作小组相关配合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督办检查,做好资源化法规跟踪落实。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例会。
(三)专项工作小组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区生态环境局、区建交委会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经委等组织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负责加强建筑垃圾收集及流向监管,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规划,推进资源化设施建设,完善构建资源化再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执行等,市绿化市容局协调指导。区建交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指导下,牵头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标准和规范,并在浦东新区市政建设项目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使用。
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区生态环境局会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浦东邮政管理局等组织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组织探索湿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负责可回收物收集体系设置和完善,以及集散场的规划和建设,打造便捷畅通的回收体系,市绿化市容局协调指导。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对现有湿垃圾资源化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并组织推进制订、修订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配合。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区科经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等组织推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监管和收集,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和指标体系,编制相关资源化再利用规划,推进资源化产品利用;由区科经委推进高端再制造和智能再制造产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指导。区科经委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指导下牵头编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及再制造产品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推广应用制度。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工作小组:区农业农村委会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等组织推进,加强农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建立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和指标体系,编制相关的资源化再利用规划等;市农业农村委协调指导。区农业农村委在市农业农村委指导下牵头编制完善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推广应用制度。
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在市绿化市容局指导下,园区牵头主体组织推进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将老港园区打造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环保科创科普先导基地、智慧绿色生态基地,市、区有关部门配合。
临港新片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推进专项工作小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牵头推进临港新片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市、区有关部门配合。
附件2
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
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任务分解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指导部门 |
时间节点 |
1 |
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现状情况评估和调研 |
对浦东新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情况进行排摸和能力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等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3年12月 |
2 |
对浦东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情况进行排摸和能力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建交委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等 |
市绿化市容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2023年12月 |
|
3 |
对浦东新区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排摸评估。 |
区科经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委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等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
2023年12月 |
|
4 |
对浦东新区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情况进行排摸和能力评估。 |
区农业农村委 |
农发集团等 |
市农业农村委 |
2023年12月 |
|
5 |
对浦东新区再制造发展情况进行排摸和评估。 |
区科经委 |
临港新片区 管委会等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2023年12月 |
|
6 |
统筹编制形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规划 |
编制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和资源化再利用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4年6月 |
7 |
编制形成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
区科经委 |
区规划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
2024年6月 |
|
8 |
编制形成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专项规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市农业农村委 |
2024年6月 |
|
9 |
落实规划产业用地中1%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 |
区发改委 区科经委 区规划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建交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绿化市容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2024年6月 |
|
10 |
|
推进《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中相关资源化项目建设,建成老港基地湿垃圾三期项目。 |
城投集团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财政局 浦东新区政府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4年12月 |
11 |
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资源化再利用设施体系 |
建成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浦发集团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3年9月 |
12 |
建成三墩、新场、陈行等生活垃圾中转站,完善生活垃圾中转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改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建交委 浦发集团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5年12月 |
|
13 |
完善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成一座区级集散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商务委 区发改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建交委 浦发集团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5年12月 |
|
14 |
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成临港固体废物综合体,另规划新建一座资源化再利用设施,提升全区资源化再利用能力,满足资源化再利用需求。 |
区生态环境局 临港新片区 管委会 |
区发改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建交委 |
市绿化市容局 |
2025年12月 |
|
15 |
健全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再利用体系,加强现有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报备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利用产业用地建设资源化项目。 |
区建交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改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科经委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2025年12月 |
|
16 |
根据实际规划配置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设施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 |
区科经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2月 |
|
17 |
按照协同共享原则,推进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改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局 农发集团 |
市农业农村委 |
2025年12月 |
|
18 |
制定形成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需求提供保障,实施规划产业用地供地,整体供地和“带项目”出让土地。 |
区规划资源局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市规划资源局 |
2024年6月 |
19 |
完善“两证合一”实施细则、将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纳入“两证合一”试点行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等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20 |
制定形成浦东新区包含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行业的排污许可名录。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资源化 再利用企业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
21 |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纳入《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 |
区发改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4年6月 |
|
22 |
制定支持鼓励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科研攻关奖励政策。 |
区科经委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 |
长期 |
|
23 |
制定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品标准、规范和推广应用政策 |
研究制定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标准和规范。 |
区建交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绿化市容局 |
2024年6月 |
24 |
研究制定完善湿垃圾资源化标准和规范。 |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
市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等 |
|
长期 |
|
25 |
研究制定完善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标准和规范。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市场监管局 农发集团等 |
市农业农村委 |
2024年6月 |
|
26 |
研究制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关标准和规范。 |
区科经委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长期 |
|
27 |
建立健全浦东新区范围内装修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 |
区建交委 区生态环境局 临港新片区 管委会 |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 市水务局 市绿化市容局 |
2025年12月 |
|
28 |
积极打造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 |
做好黎明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规划和建设。 |
浦发集团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发改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绿化市容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12月 |
29 |
推进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建设。 |
城投集团 |
浦东新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务局 |
长期 |
|
30 |
推动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创新。 |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区发改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2月 |
|
31 |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企业监管 |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智慧化监管,推进有关应用场景等智慧平台建设,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建交委 |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城投集团 浦发集团 |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2025年12月 |
32 |
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领域信用监管,制定完善有关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经委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 |
|
33 |
推动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 |
积极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打造临港再制造产业园区。 |
临港新片区 管委会 |
区科经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长期 |
34 |
推动快递包装物源头减量、绿色发展 |
探索推进叮咚买菜、盒马鲜生为代表的浦东电商平台采用绿色低碳、可重复利用的包装使用。 |
区商务委 |
各大电商 |
市商务委 |
2024年12月 |
35 |
推进限塑及可降解环保塑料袋的推广,实现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全覆盖。 |
浦东邮政 管理局 |
邮政 各快递企业 |
市邮政管理局 |
2024年12月 |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城投集团、浦东邮政管理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