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宗教领域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0659811450202200021 |
文件编号 | 沪浦民宗〔2022〕7号 |
发布机构 | 民宗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7-11 |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宗教领域自建房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沪浦民宗〔2022〕7号
各街镇、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
为坚决防范全区宗教领域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信教群众、教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浦东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宗教领域房屋建设管理实际,现将全区宗教领域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整治,以宗教领域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针对宗教领域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依法依规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彻底消除本区宗教领域自建房安全隐患。
二、整治对象
针对本区宗教领域所有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并用于宗教活动的自建房。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底前,各街镇通过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含宗教教产)内部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并形成阶段性整治工作报告。2023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含教产)所有自建房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组织验收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用作宗教活动的自建房老化导致房屋结构承载力不足、稳定性较差的风险隐患;二是排查整治因自建房设计施工缺陷导致房屋质量安全不达标的风险隐患;三是排查整治因未经审批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导致房屋结构安全性降低的风险隐患。
(二)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未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问题;二是排查整治审批与监管脱节、以备案代替审批的问题;三是排查整治房屋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改扩建的问题。
(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性排查整治。针对存在自建房改造为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私人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场所,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落实房屋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五、整治路径
(一)排查风险。针对存量自建房,各街镇工作专班要充分利用已采集的房屋承灾体数据,在做好数据复核的基础上,落实数据归集,确保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彻底排摸重点隐患。
(二)安全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的房屋,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积极配合街镇工作专班,对所涉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前期已进行安全鉴定,但不符合安全性鉴定标准或因改扩建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发生变化的,按照标准重新进行安全鉴定。
(三)隐患整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对于排查出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配合街镇部门,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1、分类整治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
对安全鉴定为B级及以下的一般性隐患,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整改责任,立查立改;
对安全鉴定为C级及以上,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一房一方案”,积极配合街镇工作专班,落实依法拆除、重建、加固,有计划、分步骤消除安全隐患;
对安全鉴定为D级,存在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立即停用,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进行封闭处置、现场排险。
六、整治保障
各宗教团体须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对全区本团体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如排查出自建房安全隐患,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须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工作专班,及时、依法进行妥善处置。
对于存在自建房安全隐患且拒不配合街镇工作专班整治工作要求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相关人员,区民宗办将及时进行通报,并按照《浦东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场所,直至完成整改工作;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