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XG4350100-2020-004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2-27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浦教托幼〔2020〕1号
 
 
浦东新区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浦东新区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沪教委托幼〔2019〕10号)和《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交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
   
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通过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开放多元的整体要求,在适龄幼儿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积极应对入园矛盾,加大资源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实现了规模总量与发展质量的同步提升,确保了学前教育事业在适龄入园幼儿快速增长背景下的持续稳步发展,在坚持公益普惠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办学,满足社会和家长的不同需求,基本构建起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了从教育大区迈向教育强区的跨越式发展。
  浦东承担着全市五分之一多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的任务,未来三年,仍将面临幼儿入园高峰与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双重压力。作为国家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和教育整体综合改革实验区,面对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浦东学前教育在资源布局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区域品牌打造、教育品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仍有一定的提升和发展空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和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根据“幼有善育”的目标,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特制定《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五育并举、公平优质、开放融合、活力创新”新时代高品质浦东教育要求,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在资源优化、人员配置、优质均衡、品牌打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打造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多元包容、特色鲜明的浦东学前教育,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上海未来发展和浦东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与组织保障,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促进学前教育内涵与质量提升,完善分层分类的保教质量监测和管理机制,打造高品质的学前教育;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的专业化水准,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学前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协调发展;提高新区学前教育国际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发展;建立全覆盖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努力提供“幼有善育”的浦东学前教育服务。
   (二)发展指标
      1 .资源扩充。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园舍资源,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8所左右。按照国家与上海市的幼儿园装备要求,提高幼儿园设施设备与玩教具配置标准,提升幼儿园硬件水平。
      2 .普惠为主。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实际办园点数占比)达到6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普惠性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3 .质量提升。持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市一级园比例提高至80%以上,扩大公办市示范性幼儿园占比,区级示范园占比达到市一级园总量的20%,民办优质园占比达到民办幼儿园总量的20%。新建4~5个学前教育集团,覆盖50%左右的公办幼儿园。规范民办三级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办园情况和社会需求,分阶段逐步规范整治,鼓励符合标准的民办三级幼儿园申办民办幼儿园。
       4 .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园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在职培训率达到100%。扩大开放大学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和培训力度,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加10%,达到1.5万人左右。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80%;力争每所公办幼儿园有1名高级教师,中级和高级教师比例达28%;每10所幼儿园中有1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园;培养一定数量的卓越教师、名师、名园长。
   5 .科学育儿。推进托幼一体化试点,新增30个左右的托幼一体化试点幼儿园。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各街镇的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体系,整合市、区各部门资源和优势,面向社区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一年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优秀早教指导点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6 .信息化应用。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现代化,完善和建设“幼儿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2个信息化平台,以大数据管理提升管理效能;结合“数字化实验园”建设,着力扶持和培育4~5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点园,争创1所市信息化应用标杆园,以“智慧校园”标杆引领推动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 .强化政府职责和组织领导。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纳入整体规划,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在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整体合力。(责任部门:区府办、教育局)
   2 .促进学段化专业化管理。优化以学段管理为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和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好两个中心在学段内整体性协调和专业化推进方面的优势,提升浦东学前教育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水平。(责任部门:教育局)
   (二)推动供给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3 .推进公建配套园舍建设。按照住宅建设和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加强公建配套园舍的规划与建设,加快推进应建未建和入学矛盾突出区域配套园舍的建设。对于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区域,通过盘活资源、退租还教、统筹过渡校舍等多种渠道扩充学前教育园舍资源。(责任部门:发改委、规划资源局、建交委、财政局、教育局)
4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根据新开办学校的基本原则和办法,在深入研究分析各街镇人口出生和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学前教育招生政策,合理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通过合作办园、由优质园作为支持主体、纳入教育集团等各种途径帮助新开办幼儿园实现高起点办园,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整体优质均衡发展。(责任部门:教育局)
   5 提升幼儿园办园条件。根据《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指南》和《上海市幼儿园专用活动室建设要求》,在进一步深化“幼儿阅读室”建设研究的基础上,推进“幼儿科探室” 和 “多功能活动室”建设试点。加大教育投入,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实施达标改建,支持新一轮市示范园创建单位改善办园条件,试点开展园舍综合整新工程,提升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和办园条件。(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6 保障普惠性资源发展。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为公办幼儿园,在坚持公益普惠的前提下,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监管力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办园补贴和支持,保障幼儿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7 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按照上海市相关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智能化水平,强化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新开办幼儿园达到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最新标准,对目前已建成的幼儿园对接最新标准逐步完善技术防范建设,聘请专业保安公司的持证安保人员。落实园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幼儿园相应教师急救知识和能力专项培训,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责任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建交委(消防)、卫健委、财政局、市场监督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
   8 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按照《浦东新区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加强政策保障机制和经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和公民办幼儿园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托班提供普惠性托额,统筹协调托幼供给总量和托幼需求结构,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对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需求。(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规划资源局、卫健委、建交委、发改委、各街镇)
   9 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各街镇的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体系,面向社区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一年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每年举行1~2场“科学育儿加油站”街镇专场活动。建立家长教育指导的成效评价和反馈机制,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化的科学育儿活动,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多样化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责任部门:教育局、卫健委、财政局、妇联、各街镇)
   (三)加强内涵建设,实施动态监管,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0 .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模式,以幼儿发展为本,深入开展幼儿园活动的实践优化、研究和指导。按照德育“故事化”、体育“游戏化”、劳动教育“乐趣化”、智育“聚焦活动设计”、美育“聚焦观察与表现”五育并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结合幼儿阅读室和科探室建设研究,着力打造以早期阅读和科学探索为重点的区域学前教育特色品牌课程和活动。(责任部门:教育局)
   11 完善质量动态监管机制。按照《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和《上海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质量评估与监测。建立局相关部门、教发院及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三级质量管理网络和覆盖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层分类保教质量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夯实督导评估、专项调研、等级复验、互评互查等机制,加强对区域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监控与指导。(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12 .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支持条件成熟的幼儿园争创新一轮市示范园、一级园和区示范园,力争将公办市一级园比例提高至80%以上,扩大公办市示范性幼儿园占比,区级示范园占比达到市一级园总量的20%,70%以上的幼儿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支持规范办园、认可度高的民办园创建上海市民办优质园,占比达到民办园总量的20%。(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13 扩大学前阶段集团化覆盖面。按照“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加强紧密型集团建设的整体要求,持续推进学前教育阶段集团化建设研究,在做强“东方教育集团”和“冰厂田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新建“南门教育集团”和“蒲公英教育集团”等4~5个同学段的学前教育集团,覆盖50%左右的公办幼儿园,助推新区学前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形成具有浦东特点的多样化办学实践经验。(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14 开展医教结合实践研究。加强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医疗机构、社区儿保部门等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深入研究0~6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在持续深化“幼儿眼保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预防和干预研究,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健全覆盖全区各街镇的学前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为学龄前残疾幼儿就近接受早期融合教育提供服务。(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委、残联、各街镇)
   15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衔接。尊重学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快乐启蒙教育,杜绝“小学化”“学科化”倾向。畅通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渠道,建立幼儿园教师与小学低年级教师的跨学段幼小衔接教研机制,根据《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指导意见》,加强对幼儿园幼小衔接方案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对幼儿进行入小学的基础素养和学习品质培养。(责任部门:教育局)
   16 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审批管理,引导民办幼儿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办园。进一步完善办园质量评估、专项视导、日常巡视、结对带教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指导和监管。依托“六个双”平台,落实对民办幼儿园的证照衔接和协同监管,将学前教育纳入“四个监管”可视化场景平台建设,进行全过程闭环监管,提高对民办学前教育市场的风险防控和信用监管效能。(责任部门: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
   17 .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加强拟招录教师品德和心理前置考察,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严格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准入、聘任、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体系,完善考核激励、监督举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责任部门:教育局、公安分局)
   18 .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配置。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引入“互联网+”模式等举措,优化区域学前教师招聘流程,公正、高效遴选优秀人才加入学前教师队伍。加大编制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外聘教师聘用机制,保障学前教师编制缺口快速补足。将公办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和安保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责任部门: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19 .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与相关高校合作共建机制,扩大开放大学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和培训力度,实施与浦东学前教育规模发展相适应的保教人员储备与培养计划。构建在职教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园建设,确保每10所幼儿园有一所教师专业发展园。深化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新建一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教学团队,培养一批优秀指导教师。(责任部门:教育局、人社局)
   20 .建立梯度化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教师分层分类培养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梯度化人才培养和孵化机制,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基地、学科工作坊,进一步完善优秀教师梯队培养机制,为优秀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学科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持续扩大学前高级教师占比。(责任部门:教育局)
   21 .提升园长队伍素质和水平。加大对园长队伍的培训力度,建立不同类别园长的分层分类和多样化培训机制,提升园长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名园长选拔、培养、评价、管理等相关制度,支持园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名园长队伍。(责任部门:教育局)
   22 .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交流。开展高标准的园长、教师涉外研修,建立稳定合作的海外研训基地,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优秀园长和教师赴海外开展交流或研修,在互动交流分享中,提升国际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业务精湛的学科领军队伍。鼓励优质的公民办幼儿园开展中外教育资源的合作与交流,深化跨文化素养教育与国际理解教育研究。(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五)强化实践应用,以信息化促现代化,提高学前教育管理能级。
   23 .完善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大对托幼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结合浦东教育大数据中心策略,着力建设好“幼儿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两个数据归集和管理平台,实现学前教育大数据的智能展现、智能服务和智能决策。加强对园长和教师的信息化培训,落实网络安全园长责任制,提高幼儿园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确保学前教育信息网络和数据的安全。(责任部门:教育局、科经委、财政局)
   24 .加强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结合“智慧校园”建设,探索教育信息化辅助教学管理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保教工作、教研与培训、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常态化运用”。加强信息技术在助力多园区管理、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家园社区互动共建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提升现代学校管理能级。在扶持和培育4~5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点园的基础上力争完成1所上海市数字化标杆园的创建。(责任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四、保障机制
   1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幼儿园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保障正确办园方向,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厚植立德树人基础。
   2 深化现代治理。
  深化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积极参与、各方合理推进的教育公共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健全“一校一章程”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章程在现代学校治理中的作用。
   3 加大经费保障。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配齐配足人员、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估,提高使用效益。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4 营造良好氛围。
  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集中宣传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幼儿健康向上、教师爱岗敬业、家园和谐互动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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