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2024年航头镇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1480 |
文件编号 | 航府〔2023〕39号 |
发布机构 | 航头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关于印发《2023-2024年航头镇爱国卫生
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非常设机构及公司、区属单位、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各村(居)委:
现将《2023-2024年航头镇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2023-2024年航头镇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023-2024年航头镇开展国家卫生镇复评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全体市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通过健全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转变为全面社会健康管理,继续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良传统,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并经研究决定,调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成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镇复审这条主线,坚持“创建为民”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效化管理措施,落实环境卫生、推动社会卫生管理水平、城乡居住环境质量有总体提高和均衡改善。
1、结合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根据新版千分制考核细则,落实各责任单位、部门的责任分工。重点聚焦市容环境、背街小巷、中小河道、集贸市场、农村环境、四小行业等方面,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管理,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和健康意识,打造城乡宜居环境。加强网格化精细管理,推行责任包干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采用线上线下、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并强化整改机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
2、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的组织力度,以节假日、重要活动等载体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月、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每周四义务劳动日等活动。结合各项创建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和爱卫志愿者团体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市容村貌。推动各村(居)委、单位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单位职工清除卫生死角、清理脏乱杂物和清扫散在垃圾。普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意识,宣传动员居民群众自觉改善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建设美丽家园。依托各类传播媒体、社区宣传阵地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重大疾病防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病媒生物防制等科普知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社会化宣传,不断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面。
(二)加强指导,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各项工作
以推进健康生活理念为核心,深化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内涵,推进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能力建设。
1、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新建及维护完善健康促进单位、健康步道、健身点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和更新宣传内容。以加强规范、深化内涵为目标,着重完善工作的过程记录和效果评估。
2、深化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继续加大小组建设力度,确保每个村(居)委至少有1-2个小组保持正常活动。积极鼓励村(居)委将小组活动渗透到社区自治组织中,不断扩大自我管理工作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3、开展健康促进宣教活动。结合各类健康宣传日,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健康促进宣传教育活动。镇、村(居)两级开展上海市民不卫生行为专题整治宣教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出行、公筷公勺健康“食”尚等宣传活动,做好健康小屋、卫生室工作。
4、发放健康读本和实用工具。根据市、区爱卫办的统一安排,组织村(居)委志愿者、组长按时按量完成全镇所有常住村(居)民家庭免费发放健康读本和健康支持性工具工作。
(三)加大宣传,持续推进禁烟控烟各项工作
继续加强和完善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人大代表督导相结合的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机制。
1、加强无烟传播的社会宣传。全力推进控烟工作定期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发布日和“世界无烟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控烟宣传海报、设摊宣讲,开展系列健康市民行动,倡导市民树立控烟意识,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包括电子烟)、劝阻室内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的行为习惯,促进无烟社会支持氛围的进一步形成。
2、加强控烟志愿者巡查力度。通过市民巡访团和控烟志愿者团队定期开展控烟巡查活动,加大对机关及办事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网吧、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的巡查,检查各类场所室内禁烟场所落实禁烟制度,张贴禁烟(含禁电子烟)标识等。
3、组织控烟执法行动。组织卫监、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场所开展控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屡教不改,依然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场所及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四)关注重点,做好综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按照新区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加强监测、控制虫害鼠害密度,防控登草热、流行性出血热等蚁媒鼠类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1、认真进行辖区内病媒生物的监测,帮助指导基层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防制工作不走过场。
2、结合春季、夏秋季等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除积水、消除和控制虫害孳生地,尤其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周边等虫害容易孳生场所的环境治理,及时清除垃圾,疏通沟渠、下水道,对暂时不能清除的孳生地和积水要定期采用药物喷西等方法控制虫害密度。
3、结合国家卫生镇、健康村镇各项宣传活动,开展除害防病知识的宣传,让村居民了解虫害的生长习性、危害及捕蝇笼、毒鼠屋、柳条鱼灭蚊等基本的除害方法,增强村居民卫生防病意识,从而形成除害防病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切实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提高监测频率,加大清除蚊蝇、鼠孳生环境治理力度。
5、做好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病媒防制工作,指导经营户完善三防设施,开展公益性除四害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各村(居)委和各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到加强领导、加大保障、落实措施、切实推进。镇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不断强化和完善条块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合力推进机制。
(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各村(居)委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队伍的能力建设,镇爱卫办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人员的健康促进知识与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提升健康促进项目实践经验的理论化和科学管理化水平。
(三)营造社会支持环境
各村(居)委和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应用新型传播媒介,加大对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区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与技能的普及,积极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专业媒体的舆论引导及科普宣传作用,营造可持续的健康促进支持环境。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村(居)委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进行检查、反馈、指导,推进各项任务对标达标、亮点特色提质增彩。
附件:1.航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
2.航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3.航头镇爱卫会工作职责网络图
附件1
航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建设健康社区和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改善航头人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调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杨弘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胡 慧 党委副书记
陈 强 党委副书记
徐 泉 党委副书记
蔡美芸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胜男 党委委员
黄晓晶 副镇长
许建新 副镇长
姚 辉 副镇长
成 员:陆婷婷 党政办(应急办)主任
严 斌 党群办主任
瞿亚红 社建办主任
陈中伟 平安办主任
吴 平 规建办主任、沈庄村第一书记
朱 强 城运办主任、牌楼村第一书记
黄秀英 农发办主任
肖翠金 经发办副主任
宋汉城 城运中心(应急中心)常务副主任、
应急中心主任
罗小青 城建中心(房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动迁办主任
季良东 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队长、党支部书记
骆智琴 航头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熊翔凤 鹤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霆 市场监管局航头所所长
唐 纯 浦东卫监第八执法中队队长
张 超 资产公司总经理
各村(居)委党政负责人
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瞿亚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航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
成员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
1、做好成员单位之间协调工作;
2、检查督促各项爱卫工作。
二、党群办
1、协调党群办(宣统),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
2、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三、社建办
1、综合协调全镇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2、指导各村居卫生工作,抓好单位卫生管理;
3、制定爱国工作计划,检查各阶段工作进程;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环境清洁日、周四义务劳动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5、指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健全爱卫组织网络,有计划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并加强单位卫生督查考评工作;
6、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我镇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标准;优化原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除害专业队员防控处置能力;
7、开展健康教育,加大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提高市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进行爱国卫生工作宣传;
8、开展全镇性控烟工作;
9、加强爱卫资料管理,做到内容齐全、分类科学、归档规范;
10、督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11、牵头开展非法行医场所专项整治取缔工作。
四、经发办
1、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杜绝污染源;
2、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确保职业卫生达标。
五、农发办
1、加强对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的规范管理;
2、加强对屠宰点的规范管理。
六、规建办(重点办)
1、加强对重点工地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污染源;
2、加强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到除“四害”达标,装运货物规范有序;
3、严格控制水、空气、声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4、完善路网体系,确保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
七、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1、负责做好建筑工地管理,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通畅,工地噪音不影响村居民日常生活;
2、做好工地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无积存。
八、城管中队
1、加强市容环境执法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城管辅助队伍建设与管理,发挥好城管辅助队伍作用。
九、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1、负责12345服务热线中涉及创卫投诉工单的派发、督办等;
2、协助开展网格巡查,发现问题并处置或分流转办对应单位;
3、负责牵头进行日常综合监测,如渣土车乱倒垃圾等监测。
十、城运办
1、抓好市政养护、市容环境保洁工作,确保主要道路、集镇区日产日清卫生达标;抓好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市容环境责任制度的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
2、及时协助平安办处置市民关于市容环境卫生来信来访;
3、组织镇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4、负责全镇户外广告、建筑物、构筑物等市容外观的检查整治;
5、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做好中小河道长效管理、保洁工作;
7、抓好国家卫生镇长效管理工作;
8、完成好创建复评各项工作;
9、完成好市、区爱卫办下达的年度巩固工作任务;
10、密切配合爱卫办,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11、建立巡查、考核、督办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2、健全监管机制,确保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十一、平安办
1、负责平安建设、来信来访、矛盾调处、维护稳定等;
2、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十二、资产公司
1、健全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绿化养护、保洁工作,建成区绿化率达标。
十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加强行业卫生指导,提高公共场所管理质量;
2、加强对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
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4、加强传染病防治与管理工作;
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单位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2、各食品经营户做到亮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
3、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加强日常管理;
4、确保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餐饮单位和食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十五、卫计委监督所
1、加强行业卫生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质量;
2、公共场所要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3、做好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4、做好学校卫生安全、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
十六、各村居
1、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2、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3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