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家征收事务所100%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777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12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相关区属企业持有的7家征收事务所100%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六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七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浦东第八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划转金额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准。
三、上述7家征收事务所在编人员按其劳动合同关系同步转移。
四、请相关区属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及时调整账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