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79X0202100202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投〔2021〕796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沪浦发改投〔2021〕7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做好基础设施保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2025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工作,以切实有效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和形成连续不断、滚动实施的项目储备和建设实施的良性循环,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投资计划的切实完成。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总体规划、本行业本领域的“十四五”专项规划,以及行业发展的综合考虑,编制本行业(2023-2025年)三年滚动计划(具体见附件、填报项目为使用新区基本建设财力项目)。
拟纳入区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需先纳入三年滚动计划。未纳入三年滚动计划的项目一般不得列入区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表格填写说明如下:
项目类别分为两类,一类为已纳入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的,包括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储备项目,这类项目需填写已完成投资、2023-2025年年度投资、2026年及以后年度投资等信息;
另一类为未纳入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拟纳入三年滚动计划储备项目,并拟在2023-2025年开展前期研究等工作的项目,该类项目需填写“拟进入储备项目时间”(请在该栏填写拟报项目建议书时间),2023-2025年年度投资、2016年及以后年度投资、拟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等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8日前反馈。
附件: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2023-2025)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