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994 |
文件编号 | 团府〔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关于印发《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力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行政管理效能,针对《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以来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如下:
一、立项范围的调整
(一)简化立项程序
1.预算金额不足5万元的服务类项目,简化立项程序,填写《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申请表》报批(见附件2),可通过先行市场询价、合同约定管理项目,并按财务制度要求支付项目经费。其中包括:
(1)各村居的法律服务类项目。
(2)各单位的体检类项目。
(3)各居委的物业服务维修类项目。
(4)各单位的宣传版面、横幅、折页、盆景花卉租赁、职工福利、各类保险等其他小型服务类项目。
(二)需立项范围
1.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应按项目立项流程进行报批。(见附件3、6)
2.按照财政相关要求,需要在政府采购平台或者中介集市平台进行采购的项目,虽项目预算金额不足5万元,但也需立项。(见附件4、7)
3.凡是垃圾清运类的服务项目,虽单个项目处置金费不足5万元,但仍需立项,并做好清运垃圾量和清运费的核准、核价工作,且需明确垃圾的清运去向、留存垃圾处置清单等。(见附件3、6)
二、审批范围的调整
1.5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项目业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核审后,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报分管领导审批、村居的项目报联系点领导审批,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
2.20万元以下需立项报备的项目由城建副镇长审批(见附件3、附件6)。
3.20万元以上及需立项招标的项目由镇长审批。(见附件4、附件7)。
4.应急项目由镇长审批(见附件5、附件8)。
三、招标平台的规范
1.项目资金是市、区、镇三级财政资金,在20万元(含)-100万元内的,按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众平台上招标且在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进行评标,合同确认后向区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信息报送。
工程项目当中的服务类项目,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下且在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平台业务类型里的项目需走中介集市平台流程。
项目资金20万元(含)-100万元内,且不在中介集市业务类型里的项目,需向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
2.项目资金涉及各级财政补贴(补贴包括市、区、镇三级财政),在20万元(含)-400万元内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部门向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参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申请进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项目当中的服务类项目(包括设计、勘察、监理),费用在20万(含)-100万内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部门向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参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10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类项目,也需要申请进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包含贷款、融资、生产所得资金),如镇集体企业(经济发展中心管理资金)或村居(经济合作社管理资金)的项目,项目资金在20万元(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参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
工程项目当中的服务类(设计、监理、勘察),费用在20万元(含)-100万元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浦东新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参照浦东新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执行。10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项目,也需要申请进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开招标。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建安费用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设计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建安费用2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类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委托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费用在项目预算中予以明确。
2.关于政府采购和中介集市采购的相关事项,应按照市、区、镇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镇财政部门应当做好相应政策的解释工作,并在需要政府采购及中介集市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中予以明确。
3.建立招标代理公司遴选机制。按照专业技术强、市场信誉度高、无违规现象的原则,由项目办牵头,城建中心、征收开发办、司法所、财政所和建设单位(部门)参加,通过市场比选的方式,选择质优、价廉的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对大团区域内20万以上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4.立项审批表上的填报日期、项目类型必须写明;政府采购的项目立项时必须注明采购编号,并及时的与项目办联系进行政府采购;未立项先实施项目的立项表一律不予补签。
附件:1.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储备申请表
2.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申请表
3.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报备审批表(镇部门)
4.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招标审批表(镇部门)
5.浦东新区大团镇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镇部门)
6.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报备审批表(村、居)
7.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招标审批表(村、居)
8.浦东新区大团镇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村、居)
9.浦东新区中介集市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1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储备申请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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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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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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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计划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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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政府采购或中介集市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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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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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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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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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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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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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资金落实情况(财务部门):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业务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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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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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或联系点领导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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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此表适用于5万元以下项目。 |
附件3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报备审批表(镇部门)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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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
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资金落实情况(财务部门):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此表适用于无需通过政采平台、公共平台或中介集市采购或招标的镇级项目。 |
附件4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招标审批表(镇部门)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
概算/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施工资质要求 |
|
采购编号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所):
年 月 日 |
招标平台 |
||||||
公共平台( )政采平台( )中介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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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此表适用于需通过政采平台、公共平台或中介集市采购或招标的镇级项目。 |
附件5
浦东新区大团镇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镇部门)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
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施工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 |
附件6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报备审批表(村、居)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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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财务部门审查资金情况 |
账户余额 |
万元 |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应付账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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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科目 |
|
||||||||
资金来源 |
|
||||||||
业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年 月 日 |
||||||||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此表适用于无需通过政采平台、公共平台或中介集市采购或招标的村(居)委项目 |
附件7
浦东新区大团镇项目立项招标审批表(村、居)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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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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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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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招标方式 |
公共平台( )政采平台( )中介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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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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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审查资金情况 |
账户余额 |
万元 |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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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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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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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
|||||||||
业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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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此表适用于需要通过政采平台、公共平台或中介集市采购或招标的的村(居)委项目 |
附件8
浦东新区大团镇应急项目立项审批表(村、居)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
资金来源 |
|
||||
预算金额 |
万元 |
项目地址 |
|
||||||
施工资质要求 |
|
计划开工日期 |
|
||||||
申报内容和理由(明确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财务部门审查资金情况 |
账户余额 |
万元 |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应付账款 |
万元 |
||||||||
列支科目 |
|
||||||||
资金来源 |
|
||||||||
业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规划建设办意见:
年 月 日 |
||||||||
业务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城建副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镇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备注 |
预算金额:为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 |
附件9
浦东新区中介集市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浦东新区中介集市服务事项 |
行业主管部门 |
1 |
价格评估 |
新区发改委 |
2 |
房地产评估 |
新区建交委 |
3 |
工程监理 |
新区建交委 |
4 |
工程勘察 |
新区建交委 |
5 |
工程设计 |
新区建交委 |
6 |
工程造价咨询 |
新区建交委 |
7 |
城乡规划编制 |
新区规划资源局 |
8 |
土地规划 |
新区规划资源局 |
9 |
土地评估 |
新区规划资源局 |
10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
新区生态环境局 |
11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
新区市场监管局 |
12 |
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
新区市场监管局 |
13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新区司法局 |
14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
新区卫健委 |
15 |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 |
|
16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
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