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610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全面推进“法治东明”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全面推进“法治东明”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
目次
一、发展背景
(一)时代背景
(二)发展机遇
(三)沉淀优势
(四)问题短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体制机制,形成推进法治东明建设强大合力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耕责任田、提升新能级,全力推进新时代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打造普法精准融合新模式
(五)多线并进因势而新,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四、重点项目
(一)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明升级版
(二)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家门口”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三)全力推进“家校社”融合、“中小幼”贯通的普法一体化构想落地见效
五、综合保障
(一)党委全面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
(三)加强队伍保障
六、附表“法治东明”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清单(2021-2023年)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一环。东明路街道立足新时代,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努力争当全市法治街道建设排头兵、先行者。为更高水平的“宜居东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浦东新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编制本规划。
一、 发展背景
(一)时代背景
1. 党中央对基层法治建设有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关口,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
2. 本市对基层法治建设有更高追求。 市委市政府要求探索推进一条符合上海超大城市基层依法治理的新路子,全面提升上海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使法治更好地成为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闪亮名片。
3. 浦东对基层法治建设有更迫切需求 。浦东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城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为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保驾护航。
4. 人民群众对基层法治建设有更高期待。 在“人民城市”理念下,“宜居东明”定位再深化再提升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新问题都需要从法治层面予以解决。
(二)发展机遇
1. 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制定并颁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东明路街道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作为今后依法治街的主要依据和行动方向,充分发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决策、依规履职,形成了街道区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合力。
2. 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应用为要、管用为王”的工作要求,构建“天上有探头、中间有平台、网格有队伍”的“人防+技防”实时监测和智能预警体系,拓宽影响城市管理运行和社会安全问题的综合发现渠道,增强了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升了社区为民办事效率和群众办事体验度。
3. 执法(管理)力量整合力度不断加强。 以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做实城市治理基本单元(片区)为核心,以“一网统管”推动力量整合和运用为基础,建立“统筹指挥在街镇、力量整合在片区、人员落地在网格”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晰、协同联动、实战管用的基层执法(管理)模式。
(三)沉淀优势
1. 制度优势:抓好基层依法治理顶层设计
一是抓住了法治建设“牛鼻子”。 强基固本,从法治建设这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的千头万绪中梳理建设 “法治社区”这条主线,对标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从增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基层民众协商自治能力等方面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三级指标体系和14项重点任务让法治东明建设脉络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有力推动形成了一套契合基层、贴近社区、符合东明特点、具有浦东特色的基层建设实践路径。
二是 注入了依法行政“稳定剂”。 每年制定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街道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发布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不断规范街道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大幅优化街道合同法律风险防控能级; 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参与力量综合保障制度机制等,多措 并举探索构建东明路街道市域治理现代化机制,大幅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公信力。
2. 基础优势:放大“法治小区”创建的“乘数效应”
一是锻造了法治小区“先锋队”。 经过连续四年的培育打造和全过程指导,各居民区坚持以党建引领下将“四治”有效融合,以自治激发活力,以法治规范保障,以德治凝聚人心,共同推进“共治”汇聚合力,通过构建党建联建共治共享格局,法治建设的优势成果亮点纷呈,如金色雅筑的“茶杯中的治理”、金谊河畔“楼组公共客厅”、凌九“法律副主任”、凌八“暖心工作室”、棕榈苑“三问治理机制”、凌十二“小区议事会”、翠竹苑“解优”队伍等可视化法治成果,推动各居民区法治建设工作由弱到强、形成梯队,以点带面实现长足发展。
二是夯实了法治社区“奠基石”。 以激发居民区法治建设活力和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主要目标,基层法治建设实效和影响进一步凸显。自2017年以来共有16家居民区获批创建“法治小区”,21家居民区积极申报创建“法治小区”。基层法治建设实效和影响逐步凸显,金色雅筑居委会成功入选浦东新区推荐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金谊河畔居委会和凌兆新村第九居委会分别荣获浦东新区2018年度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和达标社区(村),凌兆第八居民区入选2020年度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上海市委党校将东明基层法治建设作为现场教学点。
3. 品牌优势:培育依法治理可视化成果
一是凝聚了纠纷化解“新动能”。 坚持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 发挥东明红梅调解和“专业-全科-简易”纠纷分级调解体系沉淀优势, 率先探索基层非诉讼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通过设立 纠纷事项正面清单 、实行流程图管理、 做实做强人民调解约请机制,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平台、联勤联动微平台助力增能,推动街道非诉讼纠纷发现、处置、督办、评价的全流程管理, 提升基层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打出了法律服务“组合拳”。 坚持法律服务民生,做实做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星期六我为你值班”公益法律接待项目,一支16人的法律志愿者团队每周六上午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公益接待,深受辖区内外群众欢迎。指导居民区挖掘属地法律志愿者,街居法律顾问参与“家门口”公益法律咨询和社区法律服务集市活动形成长效。编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做实“家门口”法律服务,立体呈现各级各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政策资源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便利群众直观获取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4. 成效优势:打造“四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培育了依法治理“前哨兵”。 明确楼组老娘舅“法治宣传员、民情观察员、纠纷信息员、矛盾协调员”的角色定位,从2988名楼组老娘舅中遴选出33名骨干,组建了一支楼组调解志愿服务队,在红梅调解工作室的带教下,辅助各居民区调解民间纠纷,培育协商意识、接续邻里关系,把人民参与依法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推向“最后一米”。
二是开拓了法治宣传“新阵地”。 探寻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合发展新路,推动社区中小幼普法一体化构想落地。实施“守护青春”法律进校园普法项目,利用“5·18”社区学法日、“12·4”国家宪法日探索幼儿园、小学、初高中“阶梯式”主题普法活动,因校制宜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菜单,着力打通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通道,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问题短板
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法治东明”建设距离政府工作法治化目标、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行政执法保障缺乏系统性 。突出表现为立案、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前期调查取证未形成规范指引,处罚裁量缺乏统一口径,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从而“习惯性执法”“同案不同罚”“重复执法”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有效衔接亟需加强 。突出表现在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边界不清、部门职责不明、联合执法机制不顺,使得各部门在联合处置部分综合性违法案件时未能有效形成合力。
三是多元纠纷化解缺乏整体协同推进 。部门习惯于单兵作战,缺乏主动寻求兄弟部门支援的协同作战意识以及跨前对接合作的服务大局意识,人民调解在民间纠纷以外领域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各部门专业力量、司法所调解优势、居民区法律顾问、楼组老娘舅等属地优势未形成合力。
四是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亟需持续加强。 保障社区技防设施安全运行、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仍需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融合联动普法尚未形成。 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资源共享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未固化成长效机制,融合普法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保障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
六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社会治理需求未能完全匹配。 例如,居民区“志愿结对”的居委会法律顾问服务供给未能完全满足当下居民区法律需求,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归集、呈现和宣传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较低。
七是服务型政府的工作理念尚未根本形成 。造成一些部门“官本位”“权力本位”思想较为浓厚,主动服务的意识较为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一些部门依旧存在,且形态多样、隐形变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市委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总体部署,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街道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谋划、推进,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到法治东明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努力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 始终 坚持把“法治东明”建设作为街道党工委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整体谋划推进,以“新思想”凝聚法治共识,以大党建促进法治实践,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2. 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人民城市”理念下,坚持法治与自治、共治、德治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基层治理顽症有效治理、持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为建设“法治东明”提供不竭动力。
3. 创造高品质生活。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聚焦基层行政执法瓶颈和短板,聚焦居民区依法治理痛点难点,坚持将人民群众期盼与追求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切实增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4. 实现高效能治理。 坚持发挥“四治融合”的沉淀优势,综合运用好“1+3”会议制度、一网统管、“家门口”服务、三调联动等议事协商治理平台,探索出适合东明实际的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子。
(三)预期目标
1. 全面对标对表,依法行政决策实现新作为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做到决策前监督,加强决策中约束,坚持决策后公众评价,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第三方评估,为重点工作的科学高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2. 融合创新发展,智慧社区建设实现新跨越 。按照“一网管全城”的目标,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信息调度、趋势研判、综合指挥、应急处置等作用,打通部门之间的壁垒,提高各类事件解决时效性,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
3. 落实“三项制度”,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呈现新面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晰权责,落实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
4.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能级迈上新台阶 。综合运用好“1+3”会议制度、一网统管、“家门口”服务、三调联动等议事协商治理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走在全区前列。
5. 打造“阳光政府”,行政权力制约提升新水平 。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机制的重要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法治政府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6. 多措并行并举,普法宣传建设走向新高度。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公权力。在社区、街面、小区打造公共法治空间,继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影响力和辐射面,更好地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东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1.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牵头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
2. 整合资源、激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功能。 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为街道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所有相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同时,细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法治资源,调度各方力量,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任务分派、督察、考核、培训等制度。发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优化工作流程,推动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区依法治理等工作。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加强街道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积极担负起立“良法”促“善治”的使命,以高质量制度供给筑牢治理基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每年制定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街道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发布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为减少行政决策失误,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
4.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严格审查,对即将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议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做好审查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通过相关渠道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文字解读、图解、音视频解读、政策问答等展现形式,多角度加大各项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制定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评估管理,根据清理情况,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5. 完善法律风险排查防控机制。 做好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对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优化合同法制审核机制,全面实行网上审核。严格执行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围绕街道重点、难点工作,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小区架空层治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预防法律风险。
6. 强化决策执行和调整程序 。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环节应细化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具体程序,风险评估环节应重点评估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排查风险点、分析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7.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全面落实“街镇管理、街镇使用、街镇负责”责任制度,针对下沉到城市治理基本单元的执法部门与管理力量,要建立“管执联动”机制,明确执法和管理的工作边界,形成一套可操作的实施办法,确保执法和管理力量在解决各类社会治理案件问题时能够统筹并进,相互不越位、不错位。
8. 统筹推进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 强化行政行为承办部门的行政应诉责任,推进诉源治理,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9.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不断优化公示平台。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0.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重大公共应急事件的法治保障。 从执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深耕责任田,提升新能级,全力推进新时代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1.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围绕推动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继续推进居民区“法治小区”创建和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居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楼组老娘舅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基石工程”、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楼组一家亲项目,进一步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12. 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紧紧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快构建 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 品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嵌入党群服务中心, 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和资源的实效宣传和精准引导,打造“一门式、一口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巩固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社区和街道法治小区创建成果 。
13. 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加强非诉讼纠纷一体化机制建设,以司法所为工作前台,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在内的专业法律人士组成的志愿者团队资源,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把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打造普法精准融合新模式
14. 推进联合“家校社”、贯通 “中小幼”的普法合育生态。 抓好重点对象和宪法主题普法教育,广泛组织开展“5·18”社区学法日、“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菜单,着力打通不同群体法治教育全通道,推动普法宣传一体化构想落地。
15. 压实普法责任。 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聚焦社会法治热点,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设法治专栏,推进法官、检察官进社区、进学校,广泛开展以案释法。
16. 创新法治文化建设。 进一步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区公共空间,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 “廊、亭、站、窗、报”等实体阵地及“沪法云”全市智慧普法新媒体阵地 资源建立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东明”特色文化品牌。
17.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其引领和表率作用。发展和壮大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努力使社会组织成为诚信建设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加强对公众的诚信文化教育,提高公众的诚信道德素养,树立一种人人为主体和践行者的诚信文化精神。
(五)多线并进因势而新,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18.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领导班子要当好学法带头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者做到应学尽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推动街道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东明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9. 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执法力量队伍建设 。积极运用“互联网+培训”新机制,采取视频示范演示、典型案例剖析、实战场景模拟等生动鲜活的形式,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20. 充实壮大社区法治参与力量 。积极组建以司法行政工作者为主导,普法联络员、法治文艺爱好者、普法讲师团、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等多方参与的普法队伍,不断提升街道和社区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
四、重大项目
(一) 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明模式升级版
以新一轮“宜居东明”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智慧社区建设为契机,秉持“四治融合”发展理念,推动基层纠纷发现、处置、督办、评价的全流程管理,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矛盾源头化解和不上交, 通过三年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明模式升级版,切实提高社区群众对社会治理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宜居东明”提供坚实保障。
1. 优化五项工作流程
一是发现研判。 通过“一网统管”平台、110非报警类警情、联勤联动微平台、司法行政信息化平台、部门自办、联络员“双报告”、居民区民情分析会、联勤联动站每月例会、楼组老娘舅上报等线上线下渠道,排查发现矛盾;分析研判矛盾性质、涉及群体以及群众真实诉求,及时明确三类矛盾(易处置矛盾、多部门协同处置矛盾、密切关注掌握动向矛盾)。
二是梳理交办。 由牵头部门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在政法书记牵头下,综合矛盾发现和研判情况,根据矛盾性质,将社会矛盾解决工单交办给相关处置部门(单位)和居民区,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做好研判交办的配合工作。
三是矛盾调处。 矛盾纠纷的调处以属地吸附处置为原则。对于简易矛盾、非群体性的、易处置的社会矛盾,由所在居民区先行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将该些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较为复杂、需多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矛盾,根据居民区联勤联动站“8+16”责任清单、非诉讼一体化解决机制矛盾事项正面清单的分工,由居民区或负责部门(单位)约请相应的牵头部门(单位)和配合部门(单位),按照联勤联动站处置流程或非诉讼一体化解决机制流程,共同研判、商讨调处方案措施;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涉及群体性,需密切关注掌握其动向的矛盾,由政法书记牵头,信访办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及居民区制定处置方案,分工协作、一案一处理。
四是跟踪反馈。 由各渠道相应负责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工单的全过程记录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对于已经解决的矛盾,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矛盾解决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五是效果评估。 对于已经解决的矛盾,由牵头(调处)部门(单位)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案例分析等,评估是否存在其他问题、隐患,以及是否能够通过改进工作避免类似矛盾再次出现,对暂未解决的矛盾,加强跟踪,积极创造条件,持续推动攻坚。
2. 完善四大工作机制
一是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完善各部门(单位)、各居民区联勤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城运中心强化街道统一指挥会商和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工单信息和实时数据信息分享模式,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加强精准派单。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首发处置”,同时用好非诉讼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多部门(单位)深化合作,实现矛盾的快处联调。
二是专业服务保障机制。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或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矛盾,部门(单位)可以协调安排法律顾问、新区调解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方等专业力量提供法律建议、业务咨询、文书审核、矛盾调处等专业支撑。
三是疑难事项指定机制。 对矛盾事项牵头部门(单位)难以明确或者存在较大争议等情况实行兜底指派,即综合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政策及文件规定等依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一个或者多个部门(单位)完成街道交办的任务。
四是考核奖惩机制。 根据多元社会矛盾一体化解决工作性质,主要考核工单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率,并就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查摆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居民区、部门(单位)进行指导,对产生的问题予以督促改进。
3. 加强三项能力建设
一是组织实施能力。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相关工作由政法书记牵头,明确推进落实的牵头部门。将其作为“宜居东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街道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试行工作进展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城运中心和各部门(单位)、各居民区的联动配合,压实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协同部门(单位)具体职责,集中优势力量抓实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和跟踪督办等工作。
二是联络互通能力。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联络员队伍,由各相关单位部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纠纷事项的横向沟通和约请处置等日常联络工作,共同推动跨单位部门纠纷联合调处工作的提质增效。
三是队伍建设能力。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参与力量的分层分类培训,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各居民区进行业务知识、法律风险、应急处置、调解技巧等综合培训力度, 鼓励街道及居委会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重优势互补,持续 建设高素质、多梯次的社区治理工作团队 。
(二)全力打造“家门口”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1. 全主体积极参与,打造一支多梯次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一是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注重高位谋划,严把进口 。法律顾问在吸纳居民区自主结对优势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筛选出专业突出、熟知基层纠纷处置、且热心社区事务的专业律师担任居委会法律顾问。严格规范管理,合同约束。街道作为甲方,社会组织及法律顾问作为乙方,通过合同方式对资格条件、服务范围、职责内容、权利义务、试用期限、绩效考核、争议解决等一系列予以明确,并明确违约责任。严格考核评估,疏通出口。合同期满后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坚持优胜劣汰,在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进行调整,决定下年度是否续聘,使得不合格者及时退出。
二是充实壮大楼组老娘舅、居民区“两人”等法治参与力量。 加大培育楼组老娘舅骨干、居民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通过红梅工作室带教孵化、定期组织分层分类培训、参与六里法庭诉前调解等途径,快速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及参与居民区依法治理的能力。
2 、紧扣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打造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一张网”
一是找准“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方向 。对应需破解“老旧”共性问题,如街区公共空间治理优化、街区公共资源结构约束、涉老人群的服务等问题,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二是明确“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全业务”意味着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内容,不仅要巩固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更要合理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厘清“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不仅要建立纵横交织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横向集成“实体平台、语音平台、服务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五位一体,更要纵向建立街道、社区的法律服务架构,打造法律服务联动协同模式。
3 、 以高效便民为切入点,实现 公共法律服务“全时空”
一是优化法治东明线下阵地建设。 阵地建设形成梯次。街道层面 ,将东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移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入驻红梅调解工作室及 “法律专班进社区”、法治大讲堂、趣味普法等优质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辖区的辐射效应。中间层面,选取4个居民区,打造“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街道“家门口”服务提质增能,打造“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站,扩大凌七司法信访窗口、“星期六我为你值班”,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优质法律资源在周边居民区的辐射度。居民区层面,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室。依托联勤联动站建设中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及考核的具体要求,以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老娘舅骨干的作用,进一步做实居民区公共法律服务室。 二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方式 。大力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依托居民区联勤联动微平台、居民区“上海法网”微信群,通过居民区联勤联动微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智能化平台,使居民在社区各个场景中,均能实现与法律服务的即时获得,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主动发现和救助“沉默”的极少数亟需法律帮助群众,做到“应保尽帮,不落一户”,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兜住兜牢法律服务民生底线。 三是优化 “全时空” 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打造“清单+定制”全业务项目产品,以“全品类”为出发点,涵盖热点法律宣讲、小区治理难点、小区常见纠纷处置 等,推动楼组顽疾不出楼组、楼组事项楼组定,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新局面。
(三)全力推进“家校社”融合、“中小幼”贯通一体化普法构想落地见效
1. 探索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合发展。
一是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根基 。与妇联、团委深化合作,以创建儿童友好社区为契机,以青少年服务保障为支撑,从幼儿法治启蒙教育抓起,以法治浸润家庭教育环境入手,引导家长实时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配合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的种子。二是以学校为关键,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天然优势。第三方专业普法团队合作,致力打造四阶段受众层级、五大系统授课主题,编制普法课程和菜单供辖区学校点单使用,并引入社会力量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和学校主阵地作用。三是以社区教育为拓展和延伸,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合平台。坚持需求导向,融合普法资源,推动校居联建、家校互动,依托一个阵地载体、两项品牌主题、三融合三贯通理念、着力推动青少年普法精准落地,继续加大趣味普法向学校的覆盖广度和深度。
2. 深化“中小幼”普法一体化推进、贯通式培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是 建设法治融合平台,实现中小幼法治教育一体化。 依托打造的由云台路尚博路沿线上海市实验学校南校、尚博实验小学和东方尚博幼儿园共同组成的“中小幼普法体验带”及街道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精淮聚焦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成长需求,开设幼儿园、小学、初中三阶段“阶梯式”主题普法特色教育实践活动,将基地学习体验、课堂法治渗透和校外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着力打通青少年成长全通道。
二是打造德育特色课程,夯实铸魂育人主阵地。 聚焦形式创新, 凸出宣传实效和成果展示,培育法治基地“小小宣讲员”队伍,打造5套系统特色课程,呈现多个模拟法庭经典剧本展演,以特色服务清单供给辐射辖区青少年需求 , 实现循序渐进的中小幼德育一体化衔接。
三是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层次开发法治社会大课堂 。加强与六里法庭、律师事务所等共建单位,以及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督所等普法责任部门的合作,设置“今天我是小法官/小警察/小城管……”角色体验课程,让青少年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接受法治教育和洗礼,增加社会实践和法治常识教育。
五、 综合保障
(一)加强党委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东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完善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细化东明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责任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扎实推进全面法治东明各项工作,全面强化落实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定期开展第一责任人述法活动,高质量推动法治东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队伍保障
推进法治东明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提升法治东明队伍的政治自觉、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规范履职水平。配足配强司法所人员,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在编在岗。完善工作力量补充机制,补充司法所辅助人员力量。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保障机制,加大考核结果应用。
六、重点任务推进安排
附表 . “法治东明”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清单( 2021-2023 年)
序号 |
工作任务 |
项目支撑 |
工作标准 |
责任主体 |
1 |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² 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力量、健全工作机制; ²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² 整合资源、激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功能。 |
Ø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牵头及时研究解决街道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Ø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Ø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Ø 依法治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力量推进本街道法治建设。
|
l 党政主要负责人; l 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 |
2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
² 加强街道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² 完善法律风险排查防控机制; ² 强化决策执行和决策备案; ² 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²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² 统筹推进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 ²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² 加强重大公共应急事件的法治保障; ²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Ø 落实工作力量,街道设立法制办并配备法制干部; Ø 围绕年度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及街道中心工作,制定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街道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 Ø 严格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议制度; Ø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全生命周期管理; Ø 做好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Ø 按时完成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 Ø 优质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 Ø 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办法,细化职责任务; Ø 强化行政行为承办机关的行政应诉责任; Ø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Ø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 Ø 围绕街道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l 司法所; l 法制干部和法律顾问; l 街道部门、各居民区。
|
3 |
推进新时代基层依法治理 |
²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² 继续推进“法治小区”创建进程; ² 加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的培育; ² 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
Ø 突出“基石工程”参与社区治理作用; Ø 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 Ø 深化楼组一家亲项目,楼组微信群力 争实现全覆盖; Ø 巩固并深化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社区和街道法治小区创建成果; Ø 继续推进“法治小区”创建工作指导和评估验收; Ø 申报并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计划; Ø 指导居民区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等选任工作。 |
l 司法所; l 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l 居民区。 |
4 |
打造普法精准融合新模式 |
² 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² 推进分层分类精准融合普法; ² 压实普法责任; ² 创新法治文化建设; ²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Ø 前瞻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报备区法宣办; Ø 突出抓好《宪法》及《民法典》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科学制定分层分类培训清单; Ø 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 Ø 继续扩大“廊、亭、站、窗、报”等实体普法阵地; Ø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培育方式,发挥好普法宣传新媒体渠道载体作用; Ø 积极推进“5·18”、“12·4”主题普法活动; Ø 着力推动青少年普法精准落地,继续加大趣味普法向学校的覆盖广度和深度; Ø 着力培育并积极向新区申报至少1个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和1个主题活动。 |
l 司法所; l 居民区; l 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l 辖区学校; l 第三方普法机构。
|
5 |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
²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² 提升街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² 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和执法力量队伍建设; ² 充实壮大楼组老娘舅、居民区“两人”等法治参与力量。
|
Ø 进一步提升街道和社区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每年单位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街道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Ø 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执法力量 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 Ø 加大培育楼组老娘舅骨干、居民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 |
l 司法所; l 街道部门、各居民区; l 公职律师; l 法律顾问; l 楼组老娘舅 l 居民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
6 |
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基层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
² 优化五项工作流程; ² 完善四大工作机制; ² 加强三项能力建设。
|
Ø 优化五项工作流程:发现研判、梳理交办、矛盾调处、跟踪反馈、效果评估; Ø 完善四大工作机制: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专业服务保障机制、疑难事项指定机制、考核奖惩机制; Ø 加强三项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能力、联络互通能力、业务精通能力。 |
l 平安办; l 相关部门(单位); l 司法所; l 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l 居民区。
|
7 |
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
² 打造一支多梯次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² 建立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一张网”; ² 实现 公共法律服务“全时空” 。
|
Ø 整合法律资源,组建街道法律服务专班团队,打造“法律专班进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Ø 推进“星期六我为你值班”与“法律专班进社区”项目形成社区服务叠加效应; Ø 优化居委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实现法律顾问结对全覆盖; Ø 指导居民区运用好“法到家”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的服务记录和评价功能,建立居委会法律顾问的监管与评估机制; Ø 优化“专业—全科—简易”分级调解体系; Ø 健全楼组老娘舅“发现—处置—报告-反馈”机制; Ø 依托街道家门口服务旗舰站、服务园建设,打造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旗舰站; Ø 东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嵌入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入驻红梅调解工作室及 “法律专班进社区”、法治大讲堂、趣味普法等优质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Ø 依托居民区联勤联动微平台、居民区“上海法网”微信群(沪小法智能机器人)将市、区公共法律资源归集整合。 |
l 司法所; l 相关部门(单位); l 居民区; l 红梅调解工作室; l 街居法律顾问和法律志愿者; l 楼组老娘舅。
|
8 |
“家校社”融合、“中小幼”贯通一体化普法 |
²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² “中小幼”普法一体化推进、贯通式培育; ² 发挥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教育辐射作用。 |
Ø 设计并培育符合东明的卡通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 Ø 科学系统设计并推进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课程,继续开展好“守护青春”、“法律进校园”项目走进校园; Ø 打造5套系统特色课程; Ø 培育法治基地“小小宣讲员”队伍; Ø 指导呈现多个模拟法庭经典剧本展演。 |
l 司法所; l 相关部门(单位); l 辖区学校; l 第三方普法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