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浦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索引号 SY-310115-2022-68809 发布机构 周浦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01

周府〔20211号  

           

周浦镇工程设项目管理

修订

 

为了进一步规范周浦镇建设工程管理,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东新区政府采购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浦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制定本法。

一、目范

法适用于由周浦镇为实施主体的工程类项目和工程相关的务类项目,涵盖浦东新区全、周浦镇力投以及其他来源目。周浦镇力投资项目,包括镇财力全资项目及新区补贴镇财力共同投资项目。周浦镇力包括算内金、算外金以及属企业资金和村集体金。

工程类项目一般包括:新建或改建市政道路、公路;新建或改建公建配套目(医院、学校、养老院、公园、公交、雨站等);新建或改建市政绿地、排水目、水利目;老旧小区修;配套市政管线和新村建等;城市管理中工程类项目;拆迁工作中的管线搬迁、临时市政施建等。

务类项目一般包括:城市管理(含养)、代建、设计、投资监理、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测量等二类服务项目。

浦东新区全资项目或浦东新区补贴资目,主管部专门要求的,同步行行主管部门规定。

二、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以下称“领导”),下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各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参与。

(一)领导组职责目管理制度的确定、划的核、重大施内容的定、有关事协调重大事宜的决策等。

(二)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各自行业项目推进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行业项目整体推进。

(三)镇监察办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四)项目办职责:由项目办储备、汇总划申、负责向区财政申请工程类项目编号(项目信息的发布)、项目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及全过程监管。

(五)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付款手审查,并按定启用建设工程专用账户付等工作。

(六)镇审计负责项目的审计和相关检查工作。

(七)镇司法所负责工程合同的法律审查

(八)建管中心代表周浦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

三、口管理和负责

(一)归口管理制度。为做到规范管理,有序管理,各类项目由项目办统一归口管理,项目办负责工程类及服务类项目招投标、投控等。

(二)实施主体负责制。建管中心代表镇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责目建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技术前期(设计、立项等)、过程管理(合同管理、开竣工、质量、安全、进度、归档)、金申请、支付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应急管理制度

1、抢修类应急工程。对于防汛抢险、市政应急维修等突发性抢修类应急项目,按照《上海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2、对于不纳入抢险救灾类的工程,按照重大活动保障类应急储备项目列入镇年度计划清单,采取公开预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并根据不同类型工程进行单价招标。同时,由项目办初审认定后予以实施。如有必要下半年调整计划后增加预算。

四、

镇各行业科室会同基层单位按照行业发展和管理需求,按照一年一申报的原则编制本行业项目需求计划,待项目行业分管领导确认后,预算工作同步报项目办统一汇总计划清单,由项目办审核、平衡,并报项目领导小组,镇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

对于未纳入本年度计划急需实施的项目,行业科室上报项目办,由项目办报镇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

五、

根据项目计划清单,由行业科室申请项目启动镇建管中心按照项目行业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要求编制方案立项,投资概算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人民政府发文形式明确建设规模、范围、总投资、资金来源等项目信息,同时向区相关部门报备。

六、履行工程招

按照《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东新区政府采购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分类分级”开展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和采购工作。

使用区、镇财力投资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在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标标交易场所实施公开招标;

使用财力投资施工100-400万元的项目,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实施政府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30-100万元的工程及服务采购,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取邀请或公开等方式招标;

对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照资质、经营范围等建立施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该名录库一年一建立,同时,对该名录库企业建立末位淘汰机制。对列入月度实施计划的项目通过“项目办公会议”等内部集体决策制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

对村、社区零星的建设项目,根据各村、社区中心管理小区范围统筹下拨专项资金,费用1万元以内的由各村、社区中心直接委托实施,费用1万元以上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七、加代建管理

工程200以上的项目委托代建位,代建位依照合同代建目的工期、投控制、工程量、安全生等内容负责

200以下的由主体负责管理。

八、加强设计管理

(一)施的位或部门应根据要求,按工程类别委托具备水利、绿化、市政工程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

(二)项目办位在目完工后,应对设计单分。评分作为设计单位后续参与项目的依据。

九、加控制管理和资金预审

(一)或打包目合100以上的工程目,项目办应委托投控制位(以下称“投控位”)目管理。  

(二)投控位按工程进度出具投控制报表(特殊目按要求时间),对项目付款和送决算出具投控制核意,按要求及时审核确相关料。

(三)投控位确认过设计变签证单、核价终审价依据。重大事,投资监应报项目办核确定。

(四)投控应认真做好投控制,施工的决算核,未投控核的决算或未按投控核意修改到位的决算无效。

(五)投控位确认单为镇财政所核付款的必要依据。

(六)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镇审计办在项目完工后,应对投控单位进行评分。评分作为该单位后续参与项目的依据。

十、加设监理管理

(一)施建设项理全覆盖。镇建管中心委托工程项目办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理。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位独立开展业务,充分发挥监位的作用。在接手目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理工作方案,每周出具理周,每月出具月(特殊目按项目办要求时间)上报实施主体,按要求及时审核确相关料。

(二)保证现场监理力量。按照理合同,理工作要求的理工程员组理机构,其中理工程师应相关工程资质,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到位,确保理工作量。

(三)格履行职责实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范和合同的要求,划和细则写工程记录及相关管理料,采取旁站、、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理,发现问题应时处理。

(四)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应对监理单位进行评分。评分作为该单位后续参与项目的依据。

十一、加合同管理

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本市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前,由建管中心提交司法所进行法律审查;其中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同主体由镇人民政府委托建管中心代表签约,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主体为镇人民政府。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完成后,镇建管中心按规定向“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报送相关合同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加工程程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必须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具体负责,确立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实施主体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管中心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3、紧抓工程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明确各个阶段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范围、提高建设标准,如建设工程项目中因无法预计或不可控因素,需现场签证的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10%以内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使用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签署意见,并经投控单位、实施单位审核,项目行业分管领导同意,上“三重一大”机制决策后方可实施。增加工程量10%以上的,增加部分重新招标。

5、重大设计变更、单次工程变更10%以内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使用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签署意见,并经投控单位、实施单位审核,项目行业分管领导同意,上“三重一大”机制决策后方可实施。

金管理

项目资金申请流程:项目资金拨付由建管中心根据合同约定,上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由镇财政所通过专用账户拨付(涉及其他财力支付需党委书记审核)

(一)建安金的

原则上招投标工作完成且签订合同后拨付总资金的30%左右;工程完成一半,拨付总资金的30%左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竣工结算送审后,拨付总资金的20%,审计工作和完成后,总资90%-97%,余款待保期后付清,金申所需附件如下:

1招投工作完成后总资金的30%左右。需附批复文件;中通知;《开工确认单》;相关合同;建(如有)和报质监证明。

2工程完成一半付总资金的30%左右。需附: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进度告。 

3、竣工结算送审后,拨付总资金的20%左右。需附资料为:《周浦镇工程目完工定表》及相关告、相关图纸、施工位出具的施工总结设计单位、位和资监位出具的告;以及行主管部出具的完(竣)工定表(如有)。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镇审计办确认的工程项目审计报请表。

4审计工作以及档案负责单位收档确完成后,根据合同总资金的90%-97%。需附镇审计室确的工程审计报告、镇建管中心出具的档案接收确认单

5保期后工程量符合要求的支付剩余3%-10%尾款。需附施主体的确认单、养护单位的接管

(二)二类费用支付

除工程、投资监按工程度支付外,其余二类费用按合同定付款。代建根据施工度支付至50%,其余在审计完成后根据工程管理的果支付。

金中含新区补贴的,根据行的要求,尽快争取新区金下到位。

收管理

负责根据法人定,组织或委托做好工程目分部工程收。目完工后,由负责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位召开完工收会项目办参与;建及报监项目,会同行管理部督机构共同收工作。

打包目的各个零星目,由牵头应按分部收要求,分做好各个目的收工作,并在全部目完成后,组织各方完工收。

工程收不予通的,当明确不予通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有关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整改后复

收通,形成《周浦镇工程目完工定表》,施主体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报项目办备案。项目办备案的《定表》,是支付工程款至审计前款的必要依据。

报监项目,取得行管理部质监验收合格明。

、加工程审计管理

目通过验收后,施的位或部根据区、府的审计规定,由负责审审计委托审计单审计工作。目投控制工作由项目办负责施工位送决算必须经投控核后送。

打包目的各个零星目,原上全部完成后,一上报镇审计审计档。

审计决算价如超过项目投资额10%,扣除代建位管理50%为处罚;超20%的,全扣除代位管理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等企业的信用管理,有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不得从事本镇相关工作。

、加工程档案管理

完成审计工作后,负责负责将工程相关竣工档案整理完整并建管中心档文件包括立批文、审计报告、相关合同及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竣工(含材料)、工程招投文件、相关检查记录、主要材料供和合格明等材料、蔽工程记录、分部(分)工程记录等、施工位开竣工告以及技术总结检查记录告及总结设计单告;竣工收表;相关检测报告等。

、加工程施移交及养

按照相关工程管理定,工程完工后一年内除绿化、硬件设由施工负责外,其他日常保洁、修养护等工作应及时护单行保洁等效管理。移交确认单请质保金的付款依据。

十九、加强资质监

把建准入关。凡从事相的工程设计、施工、理、检测等活位,必相关的建准入条件,依据核定的经营资质参加工程建所有参建位都必在其资质级许可范内从事相经营,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经营

二十、

1、镇属集体企业(公司)和村集体资金支付的项目严格参照《周浦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浦东新区发改委立项和工可审批的项目,按区规定执行。

3、本《修订办法》如与上级规定不符,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周浦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周府【2018】214号)同时废止。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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