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133 |
文件编号 | 浦张府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张江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1-05 |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8日张江镇第23次镇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办法
为持续推进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促进加装电梯这项政府事实项目和民心工程有力实施,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以及浦东新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浦综联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重新制定《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办法》。
一、补贴原则
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是在市区两级政府给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本镇加装电梯项目,增加给予的镇级补贴。
如市区两级政府给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政策到期或不再实施,镇级补贴政策也将同步停止实施。
二、补贴标准
对单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镇级补贴标准为8万元/台,可用于加梯工程款项、电梯日常管理使用、电梯质保、电梯维保、楼道整治美化费用支出。
三、补贴申请
镇级补贴的申请程序,原则上与市区两级补贴的申请程序保持一致,待市区两级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下达后,方可提出镇级补贴申请,镇级补贴将于申请通过后拨入相应加梯居委资金监管账户。
申请人应填写《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资金补贴申请表》,提交至镇加梯专班,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3.工程决算审计和审价报告;
4.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四、补贴期限
本办法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符合申请条件的张江镇加装电梯项目,参照本办法给予镇级补贴。
凡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加梯建设主体与代建单位完成签约的,待加梯项目建成后,可按本办法申请补贴。
附件:张江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资金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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