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27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上海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浦东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区政府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以及“2023年度主要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浦东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引领区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上海规划》《浦东规划》和区委《意见》、区人大《决定》、区政府《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的理论根基和实践指南。及时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要求,举办主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引领改革、保障善治”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区政府班子开展会前学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谋划部署。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建议稿)》《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文件、决定、方案,强化工作部署、抓好推进落实。二是协调推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审议前期立法论证、法规管理措施草案、立法实施评估等工作,牢牢把握法治促改革、促发展总体布局,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深入践行依法民主决策。贯彻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会前合法性审核制度,推动践行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等管理措施和《浦东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强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

(三)综合运用“督述考”机制督促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落实落细

是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浦东新区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关于浦东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下阶段进一步落实述法工作提出要求,并现场带头述法。推动浦东新区各级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在各单位年终“四个责任制”民主测评会上开展述法。是构建上下贯通、级推进的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法治督察工作办法和年度计划,不断完善法治督察运转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察。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指标,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分层分类考核,注重“平时成绩”,强化对被考核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及时了解、动态评估和及时指导

(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下基层”重点普法项目,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深度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在全区小学“打开宪法之门”课程中融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推动各街镇结合实际开展宣讲活动;在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主题知识竞赛。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渗透式普法,在法治公园基层社区、企业园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策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为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1. 完善引领区立法保障工作机制区政府聚焦改革发展大局,用好中央立法授权,全力推动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的立项研究论证、调研起草、法制审核、实施评估和立法建议等工作。会同区人大常会,进一步明确立法职责分工,健全立法项目工作专班机制,组建区立法工作专家库,加强与市级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立法工作合力。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发放征集函、走访企业、召开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立法需求建议,研究确定年度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制定计划建议。

2. 推动出台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全年参与起草并推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9部浦东新区法规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绿色金融发展、化妆品产业发展、文物艺术品交易、住宅小区治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等方面。制定或者参与制定12部管理措施,涉及企业合规、商事调解、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滴水湖水域保护、特色产业园区发展、住宅小区建筑物外墙墙面脱落隐患治理、垂直空间分层设立使用权、户外招牌管理、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管理、生态空间保护利用等方面。同时,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出台增强了改革穿透力,加快推动引领区建设,《浦东新区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施方案》450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达90%以上。

3. 保障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贯彻实施。制定并实施《关于做好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通过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解读、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规范适用、开展监督评估和跟踪问效等工作,持续推法规措施落地见效。对《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综合督察。发布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英文版,成立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律师宣讲团推出“与法有约”慕课,首堂《浦东新区法规诞生记》直播点击量近7万。“法治浦东”公众号开辟“法治赋能引领区”专栏,及时对新颁布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开展宣传解读。在地铁法治专列等法治宣传阵地对已颁布的法规和管理措施进行布展宣传。

(二)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 规范政府机构权力运行。一是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围绕浦东重大战略任务,研究推进机构职能体系改革,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推动形成稳态管理体系。统筹街镇工作力量体系,深化城管综合执法力量下沉街镇。足额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编制需求。探索制定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集中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关系,区级层面共行使2800多项事权,街道层面共行使140多项事权,镇层面共行使400多项事权。推动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以创建促规范。组织参与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认真对照创建指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浦东新区高行镇、金杨新村街道获评首批“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浦东新区航头镇福善村、金杨新村街道金桥瑞仕花园居民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制度,全年区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含管理措施8件)。严格备案监督,完成备案审查53件。完成6件区政府到期文件评估,全面清理全区范围内涉及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扎实完成国务院批复试点改革任务全面承接25项国家级、29项市级事权,推动国务院批复的31个试点行业全部落地。系统构建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深入实施行业综合许可单轨制、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在便利店、超市、饭店等10个行业全面开展试点,向市场主体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后不再核发单项许可证,推动取消或者延长单项许可有效期限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3056二是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面向便利店、超市、饭店等10个高频行业率先开改革试点。建立改革推进机制,设计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编制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开发线上申办系统编制并公告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行业及事项清单召开新闻通气会,在公众平台发布并转载“一图读懂”政策解读,扩大改革知晓度、影响力是加快政务服务智能办。推进便民利企政策服务“免申即享”,探索远程“直达帮办”新模式。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市场化改革的政策支撑。用好用足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立法授权,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开展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改革试点,完善存量用地更新和建设用地垂直空间分层设立使用机制,创新建设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不断强化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度供给。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并优化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研究和实践,浦东新区入选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三是打造开放创新的产业发展环境。健全“绿色金融”服务机制,高标准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优化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发布实施首个船供服务地方标准,支持保障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四是提升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加快将浦东新区打造成为上海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和高能级现代法律服务引领区。聚焦商事争议解决,进一步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发展。落实浦东人才“25条”法律服务领域人才政策,推动出台并落实《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创浦东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 坚持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指引、法制审核、专题研判、法治舆情应对、纠纷化解等工作。组建浦东新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涉疫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核、涉法舆情应对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区级、街镇、村居层面涉疫政策性文件措施合法性审查,及时排摸梳理全区涉疫法律纠纷情况,梳理形成基层涉疫执法指引10余份。二是广泛开展依法防疫宣传。“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累计编发普法推文120余条,阅读量55余万次,被央视新闻、上观新闻等各类媒体转载40余次。《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单篇阅读量高达30万次,为一线防疫提供了便捷有力的法律支撑。携手上海美术家协会12位知名漫画家推出《沪上漫画家“疫”点说法》推文、宣传折页及海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 全力助推复工复产。一是梳理形成《浦东新区复工复产复市法律服务清单》。围绕审批许可、企业服务、维权执法、劳动保障等10大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法治服务需求和社会稳定重点领域问题,梳理形成法律服务清单,相继发布1.0和2.0版,为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提供快速、便捷、有效的指引,助力市场主体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助力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出台落地。在全市复工复产首日组织召开浦东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工作会议,对复工复产后加强法治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多元化解读和宣导区政府《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等重要政策文件,努力强化政策服务效能。三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法律服务,通过公证、调解、律师、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推动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复工复产。

(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 推进依法决策。一是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22次,涉及议题121个。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计划、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疫情防控等事项进行讨论决定。二是落实集体依法决策制度。坚持区司法局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法律审核意见制度,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全年区政府法治机构审核各类区级会议议题材料、区政府政策文件和合同、土地房屋征收类事务等共约900件。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优化完善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组织编制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推动目录内事项全部按程序完成决策;在街镇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的基础上,将该制度推行到新区委办局、管理局(管委会)层面。四是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创新。聘任新一届区委、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法律顾问,选聘7位法律咨询专家、30位法律顾问作为区政府法治参谋。推行1元年薪法律顾问”制度,选派法律顾问进驻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强化在张江科学城等开发园区的法律顾问驻点服务,为推动引领区改革发展、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水平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

2.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二批街道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向街镇下放行政处罚权。理顺区城管执法局与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之间关系,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强化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实施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不予处罚清单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三是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展非现场执法范围,试点适用责任区乱堆物、出租车违规载客、共享单车乱停放、车辆乱停等4个违法行为,同步规范业务流程、梳理证据清单、开发平台系统。

3.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新一轮区级预案修编工作,修订新区总体预案修编自然灾害救助、处置森林火灾、防台防汛等10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产业园区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产业园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启动街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36街镇修订并印发各类应急预案180余个探索社区(居村)预案管理新模式编制《社区(居村)应急工作手册》。二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各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分工协作机制。以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三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按街镇、社区(居村)分层抓好培训指导和推动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4.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培训和考试,完成303名新上岗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合格率95%以上优化行政执法证审核办理,全年清理、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500余件,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升执法行为公信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构建“自查+抽查”“集中评查+实地走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选取全区20家行政执法单位共计400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形成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三是开展首届浦东新区优秀行政执法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十大优秀行政执法案例”和“十大入围优秀行政执法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推广优秀执法经验,推动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五)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 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考核。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法治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强化复议应诉、政务公开、执法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值权重。将法治建设相关机制未建立,或机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相应法律后果的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责任制重大问题清单进行评价考核。二是落实法治督察工作。落实2021年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落实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综合督察,配合深入核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政府工作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报送备案,主动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二是按照立法程序,将浦东新区法规草案建议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办理时效,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创新,按期保质办复市、区两级交办的建议与提案436件。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

3. 接受司法监督。一是加大对全区行政诉讼的指导协调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浦东新区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推动纳入区委党校法治课程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比例和效果,促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二是以区政府及区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526件,审结500件,败诉23件,败诉率4.6%。其中,受理的526件案件中,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97件,为共同被告的88件;审结的500件案件中,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66件,为共同被告的50件。

4.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案件办理,探索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在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176 件,受理999件,审结1225件(含前年度结转353件),审结率为122.6%。纠错21件,纠错率1.71%,其中撤销18件,责令履行2件,确认违法1件。制发建议书意见书5件。收到市政府受理的复议案件32件,审结16件,被纠错0件。

5. 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监督。开展政府投资历年结存项目的清算,组织结存项目竣工决算审核监督。制定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使用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推进浦东新区分行业分领域核心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效能。

6. 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强化主动公开。聚焦防疫动态、引领区建设、惠民政策、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继续深入推进“五公开”。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2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6017条。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对涉疫申请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实行“一事一议”。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37件,其中区政府收到申请472件。三是保障公众民主参与。组织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3次,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70余次。四是推进政策解读。聚焦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开展图像、动漫、视频等形式的多元化政策解读。五是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改造公开目录体系,形成照单发布的标准化公开模式。在全市范围率先印发《浦东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全面升级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 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浦东”专题培训班,推进落实《浦东新区国家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促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上,选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述法,主要领导逐一点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公务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要求开展学法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2. 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举办以“浦东·法治引领未来”为主题的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浦东主场活动,组织开展22期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展播,开展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80余场,打造新场古镇法治文化博览园、滨江东岸法治漫步打卡线路等普法宣传阵地。二是加强和改进基层依法治理。汇编行政工作实务操作指南,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教学指引、规范指引、操作指引。动态更新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录,推进新一轮28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3.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立“张江科学城法治服务中心”,推动法律专业服务入驻企业服务中心。在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服务阵地推进律师驻点服务工作。建设并推广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亭。规范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制度保障。

4. 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为本、理为先、和为贵”为鲜明导向,受理社会矛盾纠纷121636起,成功化解118824起,成功率97.69%。积极推动“解纷一件事”启动上线,拓宽群众维权渠道。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调解程序前置。成立“浦东新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和“浦东新区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各街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四方”调处机制,开展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展现城市基层治理的浦东实践。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2年,浦东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引领区建设更高质量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比较大的进步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在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条块协同、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上,汇集合力还不够高效,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重点突破还不够有力。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还有不足,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薄弱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力量和专业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需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调解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支撑保障引领区建设“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还不够有力。在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的律师、仲裁等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方面,对一流法治人才的引进、培育、使用及配套政策上还需持续发力。

四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在层级间和区域间的发展还不够全面均衡。基层法治工作能力水平与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引领区法治保障实际需求还不相匹配,复议、应诉、调解等专业法治力量还不够充足。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夯实,系统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建设“一流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和现代城区治理法治化,为浦东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高水平、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改革创新制度供给。更多发挥立法对改革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进一步深化商事、金融、航运等领域国际法律研究,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设立区政府立法联系点,强化立法力量配备,深化立法协同联动。

二是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业一证”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推动制度型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公平竞争、产权保护,围绕市场准入退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关键环节,积极构建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符合时代新要求、体现浦东特色的法治保障体系。

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规范基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培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是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深度梳理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继续加强公众参与、依申请办理等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度、实效性、多样化。

五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建执法监督委员会和执法监督员队伍,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持续推动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法治业务能力。

六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全区基层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打造行政复议“治理共同体”。加强行政复议案源治理,建立行政复议案前调解机制,实现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前置。夯实复议基础性工作,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开门审”及听证力度。

七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快“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建设,推动“浦东国际法律服务园”、上海国际调解中心平台建设。更高层次推动法律服务业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的制度型开放,落实法律服务人才政策,努力构建内涵更丰富、层次更多样、服务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体系。

八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新一轮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基层治理,促进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