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A0900000-2012-234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2-06-01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2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1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新区人大和新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浦东新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 积极探索新镇管理模式。2011年,对原川沙、六灶、祝桥三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组建新的川沙新镇、祝桥镇。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是深化浦东功能开发、打造新的功能板块、加快产城融合、提高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探索管理体制创新、更好破解管理服务难题的重大举措。通过管理体制机制的调整,赋予镇更大的改革发展事权、管理服务事权,形成更为合理的区域规模、管理幅度,更好地实现区域管理服务资源的集约配置、优化配置。
2. 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1)区级机构改革评估。一是整体设计指标体系,实现了机构改革与综合配套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经费预算和使用、机关绩效考核、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机关作风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二是建立体系全面的评估方式,通过职能部门自查总结、相关单位参评互评、评估小组调查打分等方式方法,定量和定性确定评估结果。三是突出评估重点,着重做好新建部门、关系国计民生部门和职能容易交叉部门的评估。四是力求评估取得实效,在评估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三定”效能。(2)镇级机构改革评估。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组建评估小组,走访新区多个镇,加强各镇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形成镇级机构改革评估报告。(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二是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实行分类指导。
3. 全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浦东新区审改工作紧紧围绕“两高一少”的目标,紧贴浦东“二次创业”实际,按照“问题导向、项目导向、需求导向”的工作方法,不断更新理念、创新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审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行政审批效率有新的提高。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最初的724项减少到242项;平均承诺审批时限压缩到8.4个工作日;平均审批环节从3.4个精简到2.8个,继续保持浦东新区在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2)行政审批透明度有新的提高。网上审批功能应用逐步拓展,全区现有242项社会类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23项实现网上审批。
4.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至2011年年底,浦东新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2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7%。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6%,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44.0%。2011年,浦东新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77件。全年编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48000册,向社会免费发放。同时,进一步优化“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导航功能,方便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11年,新区政府继续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行政决策制度,不断优化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保持决策理念的先进性、导向的正确性、内容的系统性和操作的可行性。全年,新区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8次,涉及议题80个,议题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本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需提请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审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审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方面。区政府各部门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例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党工委、教育局议事规则》、《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专题会议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全年共有114项重大决策事项经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 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新区政府重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中法律审核的作用,明确区政府法制部门需全程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凡新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正式作出决定前均要求区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相应的法律审核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各部门也都能积极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例如:区司法局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必经环节,由局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有关法律意见。
3.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新闻载体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听取公众意见,集思广益、吸收民智。例如:2011年,新区政府共召开12次“区长网上办公会”,对加强物价管理、推进生态区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陆家嘴金融城环境建设等涉及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认真倾听和采纳公众的意见。区政府各部门在作出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前,也普遍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例如:区规土局在新一轮《浦东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规划评估、规划方案征集等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新区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 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2011年,制定引进人才、深化审改、促进总部经济、金融业、商贸业、新兴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各项备案审查工作,为新区“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 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区政府法制办与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围绕“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对9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继续执行的68件,修改的8件,重建的3件,废止的11件。在试点过程中,提出浦东新区制度廉洁性评估评审标准,获得市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3.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1年,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有关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规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另外,区商务委、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
4. 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库前后台打印、及时推送、各要素筛选统计等相关功能,及时录入新增规范性文件,及时变更规范性文件时效状态。针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评估清理建议或提醒单。
(四)规范行政执法
1.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公告,从源头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公告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工作,对行政强制权实施主体进行专项清理,从源头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2. 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2011年度,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共计811张。经与市级主管部门协调,将行政执法证办理期限缩短为1个月以内,提高了办证效率,确保浦东新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及时领证上岗,并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并印发《浦东新区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3.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项工作,共重点抽查65家行政执法单位的628卷(件)案卷。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评查规则和要求,开展自查,并参与做好案卷重点抽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同时,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3件优秀执法案卷。
4.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1年,新区政府各部门以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例如:新区建交委制定了《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编号说明及示范文本》,起到了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审批权限、统一执法文书的积极作用。
5.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行政执法标准。新区政府继续在行政执法单位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依据,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例如:区环保市容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推进处罚系统应用。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加快开发电子签章系统,实现全覆盖管理、全透明监督、全范围比照。全年新增25个《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表》,并录入电脑系统内统一管理。
(五)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 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2011年,通过抓基层基础,全区1123个居村(委)全部建立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站,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抓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领导机制、排查机制、快速处置机制、督查考核和激励机制。通过抓工作深化,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力度和队伍建设,拓展工作外延,在全区29个街镇建立了规范化的轻伤害、治安案件“两个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抓工作创新,探索社会矛盾专项化解体系,大力推进民办非企业性质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管理体系,如开发信访督办系统软件系统,成立虚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等。2011年各级调解组织(包含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6971件,调处43573件,成功率为92.77%。
2. 稳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稳步推进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二是不断优化便民举措。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2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代理受理点”等。三是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受理审批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案件回访机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和评优活动等。2011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3件,接待上门法律咨询15099人次,电话接答法律咨询20685人次。
3. 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工作。2011年,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以推进制度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工作。通过抓开局,全面部署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抓集成,切实提升接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汇总、分析能力;通过抓重点,全力做好新区应急值守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抓网络,进一步加强新区各单位的应急队伍建设。二是以浦东面临的新形势、新局面为动力,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工作。年内,对多项新区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同时,新区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例如:红十字会应急医疗救援演练、消防支队11.9居民社区高层住宅消防联合演习等。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1年,新区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就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报告,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完善办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承办单位均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办理工作。全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92件,承办新区政协提案256件。内容主要涉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此外,新区还承办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31件,市政协提案11件。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 依法接受司法监督。2011年,继续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各项行政应诉工作。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判,重视法院就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的情况通报,认真落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定期研究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全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3件,经法院审理,无败诉。
3. 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浦东新区作为全市三个试点单位之一,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工作,强化案件的统计、分析能力,为市政府推广复议信息化平台提供支持。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认真做好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具体实施办法等各项试点前的准备工作,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2011年,新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7件,其中受理185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维持136件,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7件。
4. 强化开展政府行政监察。2011年,区政府监察部门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区政府监察部门会同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对16个镇的村庄改造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航头、惠南、花木、北蔡等街镇,以及轨道交通16号线动拆迁新开工基地的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加强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政府集中采购重点项目招投标和土地出让招投标实施现场监督。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区政府监察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5. 加强政府审计、财政监督。2011年,区政府审计部门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例如:2011年,有7位特约审计员参与了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区政府审计部门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浦东新区审计稽查办法》等。区政府财政部门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和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并严格落实承诺制、公示制。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各镇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和完善浦东新区各镇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试行)》,与各镇签订《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各镇推广运用“区县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
(七)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 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1年,继续贯彻实行区政府常务会议法制讲座制度,在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上,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也积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进行,重点学习依法行政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等。例如:区食药监局结合中心组学习,邀请法制办、法院、知名高校的法律专家、学者开展集体讲座辅导5次,讲座内容包括“解读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提高执法规范建设,有效防范履职风险”等方面。
2. 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和专业培训力度。继续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交流座谈会等各种方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例如:2011年,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新上岗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参加人员共计331人。区城管执法局全年组织开展了“过五关”集训和法律知识辅导等两次大规模全员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完善基本法题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及考核。抓好大队长、分队长培训等层级培训、专项培训22次,共培训4615人次。区税务局为方便广大税务干部及时了解、学习最新的税务政策法规,每月定期编制《税务法规汇编》,全年共编制12期,收录政策文件128件,累计向税务干部发放22200册。
3.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文明城区创评,开展“文明浦东、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大力加强金融航运、食品安全、市容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工作生活的热点问题,开展经济适用房“政策咨询周”活动及《消防法》、《选举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等。同时,积极拓展社区普法新阵地,以新区政府实事项目形式建成52个“电子法律宣传屏”。
二、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浦东新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与国务院和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行政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2012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2012年,浦东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浦东发展建设大局,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浦东建设“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2年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明确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明确有关推进措施以及时间节点。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结合《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充实报告内容,选择部分重点单位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情况。
(三)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全区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协调、逐步推进,并通过创建工作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积累先进经验。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适时修订《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工作,促进提高文件制定的整体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清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工作监督,依托现有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快速、高效、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
(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制度,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七)强化执法培训和管理。坚持新进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