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A0900000-2013-064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3-04-23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2 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2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新区人大、新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为指导,按照《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严格依法行政。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方面
1.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一是做好部分街镇体制调整工作。按照市政府“撤销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建制,调整老港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南汇新城镇”的要求,按照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与南汇新城镇合署办公的思路,明确了南汇新城镇的人员编制配备、内设机构设置,为探索“管镇合一”模式提供了保障。二是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根据生产力布局需要,坚持开发区的开发导向,分类指导,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例如:完成金桥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规范设置工作;做好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有关内设机构更名等工作;研究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驻区机构事宜,着力理顺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驻区单位关系等。三是开展事业单位分类试点。新区作为本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明确各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努力为全市推开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提高市场开放度。(1)推出工商16条40项新政策,一些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性、实体性问题得到解决。推出了优化创新浦东总部经济运营环境四项新举措,全市首家个体工商户转企试点企业在浦东成功设立,上海市第一家“票据中介”金融创新企业正式设立等。(2)深化企业准入告知承诺改革,新增告知承诺审批事项8项,在本市率先将信用监管纳入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二是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推进专项评估评审事项改革,率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5项“类审批”改革试点。推进“四个集装箱”(土地供应和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整体改革,采取联合办理方式,率先推进“四个集装箱”整体流程的改革。三是促进审批规范透明。推行标准化管理,统一规范审批事项的各项要素,梳理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和审批条件等要素。推行信息化操作,在全市率先开发“一库两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数据库、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办事导航服务系统)。四是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新措施不断。例如:区规土局建立并联审批专人联络机制,采取网上征询、告知承诺、完善“三个一”审核机制等多种方法措施;区教育局启动“局行政审批系统”开发工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服务质量,夯实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财政和审计、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信息。截止至2012年年底,浦东新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4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浦东新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53件。全年编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48000册,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市民中心、各街镇查阅点、行业协会等场所向社会免费发放。
4.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按照规范程序调整了应急委成员和应急办组织架构,并将紧急(应急办)与非紧急(热线办)的互动互补机制和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贯穿到应急值守工作中,开发区、街镇的应急管理机构也进一步健全。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启动了新一轮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共对1个总体应急预案、12个专项应急预案和部分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为强化预案实战性,举行了一系列实战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指挥、协调、处置能力,让参演和观摩的市民掌握突发事件中的逃生技能,增强开展自救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开展值班室标准化建设,认真抓好日常值守和信息汇总,严格信息报送管理。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学习。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广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知识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二)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方面
2012年,新区政府坚持把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透明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年,新区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0次,涉及议题78个,议题内容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综合配套改革、投资建设、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新区政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部门对相关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新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例如:2012年,新区政府全年共召开6次“区长网上办公会”,对建设“智慧浦东”、完善浦东商业购物环境、加强和完善养老工作、提倡文明低碳出行等涉及浦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吸收民智,凝聚共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
1. 积极参与立法相关事务。完成国务院行政法规征求意见3件,本市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及会签8件,本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及会签19件。积极推进陆家嘴金融城新体制的立法研究工作,为营造更适宜金融发展的综合环境、推动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寻求更加完善的立法支撑。
2.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根据新区规范性文件工作实际,出台《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将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管理范围,完善补充了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备案、有效期管理等方面相关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从产生到废止的全过程制度建设,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 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区政府法制办与区纪委(监察局)继续联合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探索专家评审制度,确保出台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科学性。2012年经梳理审查,全区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共68件,其中区政府文件14件,区政府部门和各镇政府的文件共54件。确定专家抽查评审的规范性文件为40件。
4. 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20件,推动落实听取意见、法律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9件,对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的情况,提出修改建议,加强对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 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不断优化相关功能。新增数据库文件变更情况链接功能,实现建库以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变动情况的查询。同时,制作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操作手册,为数据库的推广运用奠定基础。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1.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2012年,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启用“上海市行政行为统计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统计工作。同时,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以区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区政府的行政执法职权。
2. 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工作。2012年度,共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共计406张。严格遵照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浦东新区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日常办理和管理工作。注重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协调执法证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努力提高办证效率,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能及时领证上岗。
3. 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年度评查,明确案卷评查的程序和方式,细化案卷评查标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各行政执法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评查规则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共重点抽查了62家行政执法单位的602卷(件)案卷,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相较往年有所提升。
4. 有序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2年,区依法治区办与区政府法制办在全区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逐步推进,通过创建工作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积累先进行政执法工作经验。2012年度,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建交委被确定为首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1. 推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工作。例如:指导陆家嘴街道、泥城镇、周家渡街道分别成立了民办非企业性质的调解工作室。全区36个街镇均按照要求建立了规范化的轻伤害、治安案件“两个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等,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网络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47397件,调处47089件,成功率为99.56%。
2.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新区医患纠纷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新区总工会联合组建全市第一家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区级层面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团,在7个重点开发区(新镇)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为新区重大劳资矛盾化解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49件,同比增长64.25%;接待上门法律咨询16588人次,同比增长9.95%;法律咨询专线接答法律咨询44272人次,同比增长114.03%。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方面
1.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就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报告,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二是有序推进各项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各项办理工作。全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228件,承办新区政协提案207件。内容主要涉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做好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同时,新区还承办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16件,市政协提案12件。
2. 接受司法监督。2012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17件,经法院审理,无败诉。同时,新区各级行政机关继续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各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法院就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的情况通报,认真落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 开展政府行政监察。2012年,区政府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积极推进迪士尼配套工程监督保障工作,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开展国家卫生城区复审督查工作;积极参加村庄改造综合验收工作的现场监督,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力度等。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督促推进南北多条道路对接工程剩余项目建设。督促“走访问题”的整改落实,例如:通过调查了解,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经济困难村道路建设、危桥改造项目补贴资金未到位的有关情况”,监察部门加强与财政局、发改委、建交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补贴资金问题。
4.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办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2012年,新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6件,其中年度内立案受理187件,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年度内办结160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同时,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二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
5. 加大政府审计、财政监督力度。2012年,区政府审计部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通过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聘请特约审计员等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政府审计工作。区政府财政部门认真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探索试点事业单位年报审计,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行为;组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治理“回头看”专项检查等。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方面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新区各级行政机关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等形式,使领导干部掌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制度。例如: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单位新上岗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卫生、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等。通过各项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八)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紧紧把握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重要时机以及党的十八大有关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群众工作生活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宣传、服务和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浦东新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三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3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2013年,浦东新区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继续贯彻落实《纲要》、《决定》、《意见》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浦东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成效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估各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二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累更多更好的依法行政经验,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新区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