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索引号 XA0900000-2015-057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4-17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4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4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浦东新区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精兵简政”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区级机关“瘦身”、基层“强身”、职能部门“健身”,进一步深化新区简政放权,各区级机关累计核减行政编制299名,精简率为15%,核减内设机构39个,核减率为16%。二是深化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在率先试点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新区物价局有关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及新区物价所的机构编制,强化了市场监管领域的资源整合和统一执法。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新的知识产权局,归并整合新区层面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职能,承接市相关部门下放的部分专利、版权管理和执法事权,着力构建“监管和执法统一、保护和促进统一、交易和运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扁平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通过建立三级布局、高效便捷、服务优质的扁平化行政审批体制,更好地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就近、便捷服务。二是落实国家与本市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经系统梳理,新区目前共有社会类行政审批事项204项。三是推进建设项目领域专项改革。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网上联合审批系统”。将多个部门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实现网上协同审批和跟踪管理。同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告知承诺制,有效缩短项目落地开工时间。四是推进企业准入领域专项改革。继续推进内资企业登记“三联动”,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避免企业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推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外资审批、企业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和食品前置审批“五证联办”,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2014年,包括行政审批、财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土地资源等各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都切实得到了落实。为规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制定公布了《关于浦东新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集体土地及征地房屋补偿等征收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和完善信息查询机制,制定公布了《关于浦东新区建立征收类信息查询机制的实施意见》。2014年,浦东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06条,较上一年度同期上升约109%,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33件,较上一年度同期上升约32%。全年编辑印发政府公报5期约3万册,发放到各基层单位和查阅点,供社会公众免费取阅。
(二)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2014年,新区政府按照区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不断优化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一是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共组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6次,涉及议题62个,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城市综合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等。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前,由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 参与地方立法。积极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及相关市政府文件的制定,深度参与和推动《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修订,组织起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文件,为浦东新区改革创新提供法制保障。
2.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法律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区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件,内容涉及信息公开、土地管理、产业扶持政策、村民组织管理等领域。二是区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9件。
3.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托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有效期临近届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开展评估、清理工作,相关立改废文件及时录入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供社会公众查阅。全年共录入新文件24件,停止执行11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
1. 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加强申领执法证人员资格审查,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严格遵照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浦东新区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2014年,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共计1500余张。
2.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4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和区政府法制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开展了评查,及时发现和改进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五)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 人民调解。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编印《浦东新区人民调解优秀案例集》等。2014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59574件,调处59358件,成功率为99.64%。二是有力提升医患纠纷调解水平。进一步细化规范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完成“浦东新区医患纠纷排查调处系统”的开发建设;发布《浦东新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白皮书》等。
2. 法律援助。一是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控。开展2014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加强对律师的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同时,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不断增强骨干律师办案水平。二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能。建成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建立“浦东新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等。201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17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659件,接待群众上门法律咨询14446人次,法律咨询专线接答群众法律咨询31609人次。
3. 应急管理。一是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充实、配强应急工作力量,建设并运行应急管理系统平台和视频监控集成系统,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二是规范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各阶段的职责、分工和要求。三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标准、报送程序、报送内容等相关要求。四是加强分析研判、预警预测。强化信息汇总分析,年内对地下管线管理、亚信峰会、防汛防台、重要节庆城市运行安全等方面都编发了预警提示。五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六是加强应急演练和宣教培训。2014年,全区各类应急演练102次,参演人数21万余人,并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实务培训。七是启动区级应急管理单元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就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报告,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修订发布《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法》,着力完善办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全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93件,承办新区政协提案222件。同时,新区还承办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31件,市政协提案14件。
2. 接受司法监督。新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各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法院就行政诉讼案件作出的情况通报,认真落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2014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21件,在目前已审结的案件中,无败诉。同时,区政府法制部门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全区各相关单位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 行政复议。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2014年,新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1件,较上一年度同期上升约18%。其中年度内立案受理420件,受理率为89%。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年度内办结323件,其中撤销15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1件,纠错率为8%。二是认真开展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筹备工作。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浦东实际,积极开展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筹备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理论和实务分析研讨活动。新区法制部门组织力量编写了《浦东新区行政复议案例选评》一书,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研究。
4. 政府行政监察。一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出台有关“三违”整治工作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反映党员干部参与“三违”或对“三违”问题整治不力的举控件快查快办快结,对违法用地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进行责任追究。开展财政扶持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镇进行整改。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纠突出问题,推动各单位纠错守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努力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开展居(村)委会台账专项清理减负工作,加强市“纠纷在线”和“风清上海”微博等群众诉求问题的跟踪督办,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专项效能监察。三是从严查办违纪案件。严肃查办违法用地、动拆迁补偿安置、国资监管等领域出现的违纪案件,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5. 政府审计、财政监督。2014年,区政府审计部门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绩效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监督手段,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实行“清单式”跟踪检查及报告制度,强化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依托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投资建设审计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2014年,区政府财政部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兼顾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专业监督与各级主管部门多层次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财政专业监管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效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举办了《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与实现路径》处级以上干部法制讲座,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到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审理等。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全区组织开展了新上岗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培训。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要求开展专业领域的法制培训和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八)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突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基本法律,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围绕新实施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展包括制作公益广告片、印制自贸区条例单行本、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等十个方面的自贸区条例宣传活动。完成泥城“宪法主题广场”、高科西路“法治文化进地铁”基地的建设和启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随手拍”有奖微博活动。全年全区共举办社区法制讲座480多场次,制作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产品30余万件。
二、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浦东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规则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法制干部队伍的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5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2015年是浦东开发开放25周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之年。浦东新区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积极推动浦东二次创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调整,主动承担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任。创新与自贸试验区要求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范围内推动新区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路径。二是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积极制订和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逐步实现全部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三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力度,整合、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四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教育。对领导干部、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广泛开展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的各类学习培训教育,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