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新村街道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0024574180202200010 | 发布机构 | 沪东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沪东新村街道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沪办〔2022〕1号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沪东新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成立依法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浦东新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2020年11月沪东新村街道成立了中共沪东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成员由党政办、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发挥两部门法律特长,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助力。
2、签订法治政府责任书,压实部门职责
年初,街道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与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签订了《法治政府责任书》,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要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工作要求,压实了各部门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履行依法行政。
3、严格落实会议制度,确保科学决策
积极落实相关会议制度,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法治建设责任制专题研究会议7次,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讨论决策法治建设责任制相关事宜3次。其中,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相关事宜3次,民法典相关事宜2次。严格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021年年内共列席5次。
(二)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发挥头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内开展法治专题中心组学习3次,学习内容包括《民法典视野下的物业纠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相关篇目和《民法典对我们工作、生活的影响》;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学习《民法典》、《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为积极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执法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每月开展业务政策学习,巩固业务知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制度管理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街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2021年上半年制定了《沪东新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定期召开党工委会、书记议事会和主任办公会,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形成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以居民区联勤联动站建设为契机,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街道牵头制定了《联勤联动站居民区常见问题操作指南及法律依据》,明确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这三个问题,确保联勤联动站建设落地落实。
3、落实政府合同审查,防范风险合同
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协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对于专业性强、重大复杂、涉及面广、法律风险大的合同,主动与法律顾问进行对接与协商,借助“外脑”为政府重大行政合同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合同质量,降低潜在风险,确保重大政府合同合法有效。2021年至今,由律师协助审核对外法律文本及合同369份。2021年内,街道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做好街道政务公开清单梳理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思想,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3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4条。公文类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87.18%。按照《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部门及下属单位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实行分类公开,并按规定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三)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1、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办事评价系统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上级部门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法制审核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2、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规范
根据《2020年度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基本要求和文书评查标准》,对辖区城管、安监、计生、救助等63份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重点对具体行政行为主体、权限、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五大要素是否齐全、合法、规范逐一对照检查。经查,该63份案卷基本做到制作规范、于法有据。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安全监察方面,发出各类检查文书、整改单、复查单605份,开具行政处罚(消防)31家,涉及金额16.2万元整;城管方面,办理案件198起,拆除违法搭建141处、1354.3平方米;兵役执法方面,做好兵役登记工作,适龄对象登记率达100%。严格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以案卷评查推动行政行为规范化进程。做好执法证更换、申领工作,2021年到期换证1人次,确保每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四)推进全民宣传普法,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1、部门联动开展普法,夯实守法基础
根据《沪东新村街道普法责任清单》,结合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周、安全宣传月、城管“7.15”公众开放日、公共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街道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做到条线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同时利用新区法治讲师团和街道法律志愿者资源,聚焦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深入社区开展贴近实际的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着眼聚焦百姓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根据《浦东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司法所2021年初邀请专业人士对《民法典》中与居民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和归纳,以通俗易通的文字编制《民法典50问》宣传册对民法典进行诠释,全年共发放《民法典50问》4000册,并充分利用“沪东发布”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让《民法典》尽快走进群众心中。二是依托“暖心”调解工作室,整合现有资源,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内共接待咨询1212次,共计接待1317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2场,司法“110”共接警932起,调处932起,调处反馈率100%。三是受理中心以居民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为原则,整合重组政务服务大厅资源,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3、多方联动促进调解,化解意外矛盾
为进一步发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践行“枫桥经验”,司法所主动跨前一步,积极化解社区矛盾。今年,博一居民区发生一起因电动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的意外事故,火灾导致2死1伤,周边其他居民不同程度受损,造成数起邻里赔偿纠纷,司法所联合暖心调解工作室主动介入,积极调解,以“短、平、快”的速度将全部赔偿纠纷妥善解决,本次火灾事件赔偿纠纷的一系列调解处理,妥善化解了邻里纠纷与矛盾,使各方均未诉诸法院,邻里关系依旧和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司法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沪东新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2点不足,需要补短板强弱项:
(一)个别政府合同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情况,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的统筹度需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1、街道各科室部门工作精力有限、法律专业性不强,对政府合同草拟或多或少存在依赖供应商的倾向,审核把关还不够全面,相对注重商务性条款,对权利义务性条款的关注度不够;2、因对政府工作熟悉度有限,街道法律顾问对政府合同审查侧重于合法性审查。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能力与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街道司法部门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业务还不够熟悉,在适用法律法规的全面掌握度、灵活运用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承载力需要稳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街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社区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发展、维护社区稳定,圆满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 坚持高站位,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员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政治站位、工作站位高,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牵头谋划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成立沪东新村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并担任领导职务,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了组织保障、制度遵循;二是压实各方责任,牵头研究确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通过签订《法治政府责任书》、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到人、落实落地,促使沪东街道各级干部强化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发挥好班长作用,在日常工作及各类会议中,经常性地提醒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积极学法、模范用法、依法办事。
(二) 聚焦关键点,切实把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舵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做到高位推动。一是把好建章立制关,牵头《沪东新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健全街道行政决策规范性制度方面切实发挥好主要领导引领推动作用;二是把好制度执行关,规范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是把好民主决策关,严格执行书记办公会酝酿、党工委决策程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是把好专业保障关,在推进街道重点工作和重大社会矛盾调处过程中,党政主要领导均邀请专业律师介入,并充分听取吸纳其意见建议,做到依法依规、有序有力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矛盾调处;五是把好重点工作关,聚焦居民区联勤联动站建设重点工作,强化法律集成,指导推动《联勤联动站居民区常见问题操作指南及法律依据》制定出台,为联勤联动站建设运行夯实法制保障。
(三)立足广覆盖,切实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强音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守法,争做学法普法工作的勤学者和推动者。一是加强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养成,以中心组扩大学习为抓手,高频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推动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整体提升;二是关心重视全民普法,党政主要领导不仅在普法宣传经费及居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予以重点保障,也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声势及实效,结合书记办公会、党工委会议,高屋建瓴地对街道普法活动方案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并能拨冗赴实地查看普法宣传活动实效,推动街道全民普法工作效能提升。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安排
(一) 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1、 探索强化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功能
强化街道全面法治理委员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着力深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广度深度,着力提升街道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2、 研究细化街道机关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
研究细化街道各职能部门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制订出台相应的《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为创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倡导鼓励各部门细化制订内部管理制度,为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制度保障。
3、 加强居民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项目中侧重社区两委、群众反馈等比重,真正实现服务对象说了算的考核目标。二是积极修订管理办法,细化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规范和动态管理机制,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职责更加明确,标准要求更加严格,彻底改变以往“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的局面。
(二) 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 强化法律风险的排查
要统筹好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风险,严格规范合同起草工作,明确权利义务重点内容,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统一标准,确保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促进政府合同起草规范化。
2、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落实《沪东新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及社会公布工作。
3、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行为。围绕街道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加大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做好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公开。
(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 扎实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法治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开展好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执法事项报送备案、行政执法评议等工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2、 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能力建设
针对目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力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拟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法制机构配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网络,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把好重大执法决定的“闸口”,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3、 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建设
以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对照案卷评分标准就主体、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查漏补缺,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及时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四)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1、 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街道层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去外街道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普法能力。在科室层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在居民区层面以社区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辖区居民身边。
2、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室共同推进,法律顾问每月通过法律“夜门诊”、预约咨询、集中授课等方式每月到社区定点坐班,提供上门服务,为推动基层法治化建设进程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继续巩固党建中心法律咨询服务,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在街道上下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环境。
3、 创建法治示范社区
加快基层社会治理进程,为培育社区民主法治长效机制,发挥领头雁引领效应,带动辖区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在前期汇佳苑和长岛苑居民区创建成功的基础上,拟推荐朱家门居民区创建2022年度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总结经验做法,确保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居民自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全面提升沪东社区治理民主程度和法治水平。
4、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坚持“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功能。三要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优势,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志愿者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的长效机制,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