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启动品湛公司员工欠薪保障金垫付特殊程序的函
索引号 | SY0024699100202100083 |
文件编号 | 万府〔2021〕56号 |
发布机构 | 万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9-21 |
万府〔2021〕56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万祥镇产业区内企业品湛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自2021年以来拖欠170名员工工资约567万元,引发群体性纠纷。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发挥欠薪保障金垫付效能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发(2012)4号)第二条的规定,“镇政府使用维稳基金或其他资金先行解决劳动者欠薪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欠薪垫付额直接注入有关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协商,提请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的特殊程序,由万祥镇政府先期垫付155名员工欠薪保障金350万元左右(以实际测算为准)。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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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2021 年9月14日
万祥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