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曹家沟(三灶浜-杨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459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305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02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请曹家沟(三灶浜-杨家港)河道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延期的函》(沪环基建〔2025〕7号)收悉。
据文,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4年4月11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4〕359号),由于你局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曹家沟(三灶浜-杨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延至2026年4月10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4〕359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