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镇银鼎路(玉盘北路-诚乐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027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411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6 |
你镇《关于上报银鼎路(玉盘北路-诚乐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唐府〔2025〕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交通路网结构和市政配套设施,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唐镇银鼎路(玉盘北路-诚乐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玉盘北路,东至诚乐路。总长约0.17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排水等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规定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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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