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5765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投〔2024〕98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1-19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审批<浦东新区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教办〔2024〕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中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等文件要求,原则同意浦东新区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目标是通过幼儿园安防建设,实现浦东新区幼儿园视频监控数量及覆盖区域达标,以及幼儿园监控视频存储天数达标,为浦东新区幼儿园的安全技术防范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支撑基础。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监控系统建设、智能安防系统建设、以及中心端视频汇聚、智能安防数据管理、综合运营三大模块的建设。

四、项目法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进一步加强需求分析,细化项目建设方案,根据幼儿园园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总体统筹规划、分步分期建设,并充分借鉴本市外区类似项目的建设模式和时序,逐步优化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方案;全面细化梳理幼儿园视频监控基础现状,明确现有设备的利旧方案,合理确定软硬件的数量和配置标准,完善施工图及相关点位图;细化完善人脸识别应用方案,补充数据加密要求及技术规范;满足系统信创及密码应用相关要求,强化系统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控制投资,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与考核指标。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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