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南路-龙阳路节点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4793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4〕83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20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浦东南路-龙阳路节点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浦东南路-龙阳路节点交通功能,优化世博地区与小陆家嘴地区交通联系,原则同意浦东南路-龙阳路节点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浦东南路改建工程北起龙阳路北侧,南至东三里桥路北侧,改建范围全长约0.58公里,规划红线宽度50米;龙阳路改建工程西起世博大道,东至杨高南路,改建范围全长约1.0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80米;浦东南路、龙阳路均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实施。下阶段,可根据现场用地情况,研究分期分段实施本项目。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迁和市政管线、绿化搬迁等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纵断面、路基路面与交叉口设计等,处理好与已建道路、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相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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