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镇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3852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4〕63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7-19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浦东新区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唐府〔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资源调度需要,根据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和郊野单元规划,原则同意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西起规划无名河5,东至唐丰路,长约0.43公里(以实测为准),河口宽按规划20米实施,规划等级为支级河道。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搬迁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与周边绿地等的衔接;结合现状情况,因地制宜布置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项目工程费和50%前期费由新区财力承担,剩余50%前期费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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