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蔡镇中界杨桥城中村C10-01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939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4〕489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6-03 |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镇中界杨桥城中村C10-01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划〔2020〕335号),为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设施,原则同意北蔡镇中界杨桥城中村C10-01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北蔡楔形绿地C10-01地块,东至规划七路,南至北中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规划一路。项目用地面积约225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办学规模按30班设置。
四、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教学楼、行政楼和综合楼,以及地下车库、门卫房等辅助用房。新建室外活动场地,以及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室外总体设施。总建筑面积暂按19940.1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76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74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地上建筑面积2800元/平方米标准安排,不足部分由新区财力安排。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
六、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批复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以及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二)充分论证并合理设置地下建筑规模。
(三)同步衔接周边地块市政道路建设。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