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镇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SY-310115-2023-07745
文件编号 团府〔2023〕94号
发布机构 大团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05

大团镇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报告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3〕305号)的精神,为确保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新增大棚房问题,进一步巩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大团镇积极贯彻工作指示及工作会议精神,在全范围内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1.“大棚房”问题反弹情况。我镇涉及到专项行动期间核查认定的19个违法违规项目和9个另案处理项目,均未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现象,其范围内未出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等。

2.设施农用地和农业大棚违法违规情况。以村为单元, 对既有的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情况和农业大棚的土地利用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设施农用地未农地农用,以及农业大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进、逢棚必查。

3.长效监管措施执行到位情况。严格施行“一季一巡”制度,强化对合作社农业大棚、设施农业用地季度巡查检查,并将每季度巡查情况上报镇农投公司。

二、排查数量

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摸原“大棚房”项目19处,面积共计56.8亩;另案处理项目9处,面积共计3.14亩;设施用地项目72处,面积共计120.39亩;农业生产大棚1620处,面积共计1205.3;排摸面积共计1352.05亩。

、总体进展

一是明确范围、聚焦重点。认真落实严守红线、突出重点、 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超15平方米)。

二是严格排查,分类推进。组织以村为单位,对全镇16 个行政村所辖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它设施农业、村庄内部及边缘的村民自建大棚,实行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非农化使用行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对19个原“大棚房”、9个另案处理项目进行现场复查、拍照,并未发现回潮问题。对全镇3197个大棚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截至目前,累计拆除13个点位,面积3800平方。

三是强化监管,长效管理。 根据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推进会精神,围绕“摸排到位、数据真实、认定准确”原则,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组织人员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大棚进行再梳理,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数据上报真实无差错,我镇大棚无违规使用情况。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整治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部门、村或个人严肃追责。建立举报制度,加强与12345市民热线对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倡导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大棚房”清理整治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域范围内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特此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王阖谦             联系方式:5808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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