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彩路(芦恒路-区界)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4336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3〕71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8-02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三彩路(芦恒路-区界)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区道路对接联系,贯通区界断头道路,完善区域规划路网与市政基础设施,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环外区域生态专项规划》及《济阳路高架及外环外接线工程专项规划》,原则同意三彩路(芦恒路-区界)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芦恒路,南至闵行区界。道路全长约0.3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2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征收动迁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做好与在建及拟建项目的衔接。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前期费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1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