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进才中学北校(苗圃路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591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3〕587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30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审批<上海市进才中学北校(苗圃路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教综计〔2023〕99号)收悉。经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满足学校对创新实验室及各类专业教室等设施空间的需求,发挥学校办学特色,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上海市进才中学北校(苗圃路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浦东新区苗圃路555号,学校用地现址内。
三、本项目建设规模按50班设置。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
1. 新建教学综合楼及连廊,设置各类专业教室、拓展实验室、多功能厅、体育活动室、教师办公室以及地下停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新建建筑面积约15480平方米。
2. 对现状教学楼、体育馆、门卫及水泵房、变配电用房等建筑实施综合整新。整新建筑面积约16651平方米。
3. 对学校足球场、道路及广场、绿化、管网等室外总体进行恢复及更新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资金来源为新区财力安排。
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对建筑平面布局、外立面设计、总体交通流线和疏散出入口、竖向交通等做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并按规定做好环保、节能设计方案。
2. 落实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七、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沪浦发改社〔2022〕333号)逾期失效。
八、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研究编制和报批。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