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699020202200058 | ||
信息名称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件编号 | 沪商服贸〔2022〕168号 | ||
发布机构 | 商务委(粮食物资局、航运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2-08-08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商服贸〔2022〕168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管理,推动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37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22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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