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航头镇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478
文件编号 航府〔2025〕5号
发布机构 航头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航头镇无偿献血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及公司、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各村(居)委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航头镇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25114

 

  

 

关于做好2025年航头镇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本镇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区政府下达给航头镇的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数为97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结合我镇实际情况,13个行政村、34个居委按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企事业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所属的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1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等,归入所在区域的村、居委参加社区献血。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献血工作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与安全,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具体工作,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干部具体负责;充分利用各方力量,统筹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的同时带头献血,为群众树立榜样,广泛争取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教育、民政、司法、卫生、文化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以各方的共同努力,尽快实现从计划用血向自愿献血的转变。

2、广泛宣传,增强公民献血积极性

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献血法》《献血条例》,宣传享受用血权利与履行献血义务的一致性,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公民发扬人道救助精神,积极自愿无偿献血。

机关工作人员、卫生工作者、党团员青年应当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广大公民做表率,形成全社会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委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内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暂住人员)参加献血;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献血。

3、严格管理,依法维护、保障献血秩序和血液安全

血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各献血单位要建立献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查证签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血头、血贩、血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切实维护献血秩序;要严格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规定完成献血目标。

联系人:方欢,联系电话:68220126

 

附件: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附件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5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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