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8-2、10-2及周边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征收范围内大病、帮困补助款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303 |
文件编号 | 浦高东府〔2024〕67号 |
发布机构 | 高东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2-30 |
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浦东新区房屋征收“1+17”文件附件13规定,大病、帮困补助款列入房屋征收项目前期费。我镇已完成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8-2、10-2及周边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征收范围内大病、帮困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经我镇核实认定,本项目符合帮困补助要求的对象1名,补助标准2万元/人;符合大病补助要求的对象共计23名,补助标准3万元/人。补助款共需71万元。
综上,特向贵单位申请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8-2、10-2及周边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征收范围内大病、帮困补助款共计71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圆整)。支付账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商银行高东支行,账号:3247561801000760800013。
特此致函,望尽快拨付为盼。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