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3176
文件编号 团府〔2024〕54号
发布机构 大团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464

 

 

 

 

 

 

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坚决防范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监督管理主体

大团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督管理主体为大团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各村委会及大团镇农投公司是土地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1.经土地流转平台流转至农投公司,或经三资平台由农投公司租赁的土地,由农投公司监督管理,各所属村配合日常管理;

2.由各村发包或流转的土地由所属村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范围

本办法涉及土地为大团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

三、监督管理目标

通过健全耕地保护、土地规范使用、土地执法监督等长效机制,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全流程、全过程监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发挥土地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空间载体作用,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四、监督管理职责

规建办:负责涉及项目土地使用的规划调整,与上级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规土所一起研判违法违规点位图斑,明确整治要求和标准;负责对个别复杂疑难点位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商议整治路径、措施,并落实整治责任对象推进整治;召集对整治点位的验收,并落实点位销项申报。

规土所:负责疑似卫片核查判定、点位整治后外业核查、协助做好整治验收等工作;土地保护政策的宣传,营造保护土地、珍惜土地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土地管理单位、使用业主、村居两委干部的土地管理、使用的业务培训;做好面上土地使用的业务指导,提出使用专业意见。

农发办、经发中心:负责对农户、合作社种植业的指导管理,严禁“非农化”、“非粮化”和农用地闲置、抛荒现象的发生;统筹谋划区域内农业产业规划布局。

农投公司:牵头对管辖范围内“非农化”、“非粮化”等违规点位的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到位,并落实销项手续;负责对农业项目等相关设施的备案指导、办理等工作。

环境综合整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违法违规点位的整治,总体把握面上的整治进度和整治质量,对面上违法用地整治负督促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加强巡查,及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制止;对拆除难度较大的点位,协助所在村委会做好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整治验收工作;负责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做出处罚决定;配合做好卫片线上销项工作;重大案件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村:村党总支书记为辖区内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宣传引导、巡查整治等工作的领导职责;对辖区内的违规点位组织力量推进整治,并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严禁违章搭建、乱埋乱葬、“非农化”、“非粮化”等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抓好整治点位的长效管理,杜绝整治点位的回潮现象发生。

五、责任追究

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凡因监督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纪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参与非法占用、买卖土地及违法用地、违章建设的;

2.未及时制止违法用地、非法侵占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

3.未及时制止非法开挖、填埋、堆放废弃物、重污染物质,未办理手续回填土及设置泥库,造成环境污染、土地耕作层破坏的;

4.在土地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现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审核资料把关不严格,存在徇私舞弊嫌疑的;

5.各类用地行为,未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准入要求,及时报备、报批的;

6.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附件:1.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2.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3.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汇总表

 

 


附件1

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

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水平为引领,多措并举压实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结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的《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各村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特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大团镇辖区内16个行政村。

    二、组织架构

建立考核管理办公室,其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沈仁忠   副镇长

成员:朱东青   规建办主任

施葛文   农发办主任

    规土所所长

    城建中心副主任

奚海华   环境综合整治办负责人

具体组织落实目标责任的检查及测评、打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由考核管理办公室分别针对涉及各自职责范围,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二)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责任制度落实情况(10分)

考核内容:按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巡查网络,落实专人专岗职责,落实日常巡查日报、双签周报表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建立信息(简讯)上报制度。

2.基本农田保护(15分)

考核内容: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牌和界桩完整且无损害。无闲置、抛荒基本农田现象,无违法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现象,发现违法侵占基本农田,积极制止并及时上报。

3.积极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变更调查、卫片核查等(10分)

考核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并及时上报土地动态变化情况。协助卫片核查、土地变更调查,配合例行督察等工作。

4.土地综合整治(15分)

考核内容:落实土地复垦、减量等综合整治属地管理职责,制订全域综合整治计划。建立地块台账,落实专人专岗跟踪督查,防止非法侵占土地、偷倒垃圾,以及闲置、抛荒等行为。

5.农村地籍更新(15分)

考核内容:积极配合农村日常地籍调查、动态更新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农村建房、用地申报材料。及时掌握农村地籍争议舆情动态,积极调解纠纷、矛盾和维稳疏导。

6.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和批后监管(10分)

考核内容:严格把关审核,加强日常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超面积建造的,第一时间制止、上报,防止违规、违建现象产生。

7.农田配套建设(5分)

考核内容:整合现状农用地资源、优化农田内部耕地田块、排灌沟渠和田间道路等布局。配合实施农村道路、中小河道建设等。

8.占用耕地种植、养殖,开挖坑塘水面(5分)

考核内容:进行草皮、草坪、园地种植,开挖坑塘水面等行为,严格避让基本农田及部管储备地块。合理利用土地,并及时报备。

9.小微项目建设(5分)

考核内容:进行村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农业泵站等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合理利用土地,并及时报备。

10.耕地保护政策宣传(10分)

考核内容:大力宣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本辖区范围内营造保护耕地、珍惜资源的良好氛围。配合开展“6.25”全国土地日专项宣传活动。

     四、考核奖惩措施

1.评定等次: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100分之间的为优秀,80-89分之间的为良好,70-79分之间的为合格,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2.奖惩措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府重点工作,其考核成绩单独纳入村居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与村居年终绩效奖励直接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排出的考核等次,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同时,该目标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问责、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评优任用直接挂钩。

五、警示约谈、通报机制

1.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象,由考核办主任会同相关业务分管、联系领导对该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2.对于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对象,由考核办报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对该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3.对于当年度历次部级、市级土地卫片及新区土地例行督察中,所辖区域发现新增违法用地且未及时制止的,由考核办将有关情况通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六、考核方式和流程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底之前组织一次。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由各被考核对象向考核管理办公室提交申报考核相关材料和与考评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考核、测评打分的依据

2.初步审核:考核办对被考核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无法达到证明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要求考核对象补充

3.测评打分:申报资料经考核办初审后,提请各业务测评成员单位就对应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考核评定:考核办汇总测评结果后作进一步复审,以确定最终考评得分,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查。

5.公布结果:考核办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告知各被考核对象。

 

 


附件2

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年度大团镇          

目标责任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测评

单位

测评分

1、目标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0分)

按照《目标责任书》成立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组织架构,层层落实相关职责(3分)

规建办

 

制订年度计划,建立巡查网络落实专人专岗职责;落实日常巡查日报、双签周报表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每季度、年度有总结5分)

规建办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建立信息(简讯)上报制度2分)

规土所

 

2、基本农田保护

15分)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牌和界桩完整且无损害(5分)

规建办

 

无闲置、抛荒基本农田现象(5分)

农发办

 

无违法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现象,发现违法侵占基本农田,积极制止并及时上报(5分)

规土所

 

3、配合土地督察、调查、核查(10分)

加强日常巡查,并及时上报土地动态变化情况(5分)

环境综合整治办

 

协助土地卫片核查、变更调查,配合例行督察等工作(5分)

规土所

 

4、土地综合整治

15分)

建立土地整理清拆后地块台账,落实专人专岗跟踪督查,防止非法侵占土地、偷倒垃圾等行为(5分)

环境综合整治办

 

落实复垦、减量地块属地管理职责,掌握地块使用、租赁的合同周期及管用责任主体变更情况。查找潜在问题,防止产生土地闲置、抛荒现象5分)

规建办

 

制订全域综合整治计划,为相关部门落实年度减量、复垦计划提供保障5分)

农发办

 

5、农村地籍更新

15分)

积极配合开展农村日常地籍调查、动态更新工作(5分)

规土所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宅基地、建房申请条件和标准,提交上报材料整洁、规范、真实、准确(5分)

规建办

 

及时掌握农村地籍争议舆情动态,积极调解邻里权属纠纷、化解矛盾,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和维稳疏导5分)

城建中心

 

6、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和批后监管(10分)

 

严格把关、审核申报用途、项目材料和主体资格3分)

农发办

 

建设过程中加强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超面积建造,第一时间制止、上报5分)

环境综合整治办

 

加强日常监管,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批准用途及时上报,防止后续违规、违建现象产生2分)

规土所

 

7、农田配套建设

5分)

整合现状农用地资源、优化农田内部耕地田块、排灌沟渠和田间道等布局,配合实施农村道路、中小河道建设等3分)

农发办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规土所

 

8、种植、养殖、开挖坑塘水面

5分)

进行草皮、草坪、园地种植,开挖坑塘水面等,严格避让基本农田和部管储备地块3分)

农发办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规土所

 

9、小微项目建设(5分)

进行村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农业泵站等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3分)

规建办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规土所

 

10、耕地保护政策宣传

10分)

以板报、宣传栏、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本辖区范围内营造保护耕地、珍惜资源的良好氛围5分)

规土所

 

配合开展“6.25”全国土地日专项宣传活动5分)

规土所

 

 

测评单位盖章:

 

 

 

测评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大团镇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3

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汇总表

         年度大团镇          

目标责任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评分

1、目标责任制度落实情况(10分)

按照《目标责任书》成立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组织架构,层层落实相关职责(3分)

 

制订年度计划,建立巡查网络落实专人专岗职责;落实日常巡查日报、双签周报表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每季度、年度有总结(5分)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建立信息(简讯)上报制度(2分)

 

2、基本农田保护(15分)

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牌和界桩完整且无损害(5分)

 

无闲置、抛荒基本农田现象(5分)

 

无违法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现象,发现违法侵占基本农田,积极制止并及时上报(5分)

 

3、配合土地督察、调查、核查(10分)

加强日常巡查,并及时上报土地动态变化情况(5分)

 

协助土地卫片核查、变更调查,配合例行督察等工作(5分)

 

4、土地综合整治(15分)

建立土地整理清拆后地块台账,落实专人专岗跟踪督查,防止非法侵占土地、偷倒垃圾等行为(5分)

 

落实复垦、减量地块属地管理职责,掌握地块使用、租赁的合同周期及管用责任主体变更情况。查找潜在问题,防止产生土地闲置、抛荒现象(5分)

 

制订全域综合整治计划,为相关部门落实年度减量、复垦计划提供保障(5分)

 

5、农村地籍更新(15分)

配合开展农村地籍更新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宅基地、建房申请条件和标准(5分)

 

及时掌握农村地籍争议舆情动态,积极调解邻里权属纠纷、化解矛盾,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和维稳疏导(5分)

 

申请宅基地、建房上报材料整洁、规范、真实、准确。在建房、修缮全过程保持常态化跟踪、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苗子及时制止和上报(5分)

 

6、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和批后监管(10分)

 

严格把关、审核申报用途、项目材料和主体资格(3分)

 

建设过程中加强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超面积建造,第一时间制止、上报(5分)

 

加强日常监管,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批准用途及时上报,防止后续违规、违建现象产生(2分)

 

7、农田配套建设(5分)

整合现状农用地资源、优化农田内部耕地田块、排灌沟渠和田间道等布局,配合实施农村道路、中小河道建设等(3分)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种植、养殖、开挖坑塘水面(5分)

进行草皮、草坪、园地种植,开挖坑塘水面等,严格避让基本农田和部管储备地块(3分)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9、小微项目建设(5分)

进行村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农业泵站等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3分)

 

合理利用土地,及时报备、申报地类转换(2分)

 

10、耕地保护政策宣传

10分)

以板报、宣传栏、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在本辖区范围内营造保护耕地、珍惜资源的良好氛围(5分)

 

配合开展“6.25”全国土地日专项宣传活动(5分)

 

 

 

考评得分:                  考核管理办公室(盖章):            

 

大团镇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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