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浦东新区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SY3246687010202200106 |
文件编号 | 浦卫人口〔2022〕1号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中医药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关于印发《2022年浦东新区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2022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3月4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2 年6月8日印发 |
2022 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2 年,浦东新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配套政策,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1 、加强新修订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积极传播新型生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代际和谐、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家庭文化。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加强生育全程咨询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新风尚。
2 、停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及相关处罚工作,推动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落实,并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各项计划生育政策平稳过渡。
3 、提升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区域内母婴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功能发挥。进一步提高已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使用满意度。
二、依法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4 、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继续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严把审核关,切实做好“两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目标人群测算、资格确认、资金预算、资金发放等工作。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以及有关资金发放。
5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生育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做法。
三、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6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扶助政策。 一是 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 二是 继续组织实施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 以及 失独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工补贴项目、就医陪护项目、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失独家庭“居家探访”、“代理服务”项目。 三是 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失独家庭生育补助工作。
7 、提升计生特殊家庭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 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信息化应用,进一步完善特殊家庭扶助档案系统、失独家庭可视化场景应用系统,夯实基础信息。 二是 做好6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免费体检、失独家庭家政服务等项目。 三是 充分发挥暖心家园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暖心行动”。
8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积极通过联系人等途径排摸情况,落实就医、买药、生活物资、防护用品等需求的保障,及时帮助解决计生特殊家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大力推进健康家庭建设
9 、积极探索浦东新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促进模式,大力推进健康家庭建设,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健康服务。 一是 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做好网上预约小程序宣传引导,开展计划怀孕夫妇检查对象的资格认证、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二是 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探索开展“健康家庭-生育指导”社区行项目。围绕婚前、新婚、待孕、孕产期等不同阶段,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生育指导、优生优育宣传指导服务。 三是 加强生育养育指导,组织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广泛开展面向0-3岁 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包括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养育人、带养人)培训、微信公众号、育儿APP等。 四是 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服务, 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开展基于学校、社区、家庭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项目 。 五是 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继续推进“智慧药具”工作,拓展发放新渠道。开展严禁国家免费药具流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六是 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五、加强人口监测和人口形势分析
10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 一是 围绕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监测体系的工作目标,强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等数据的协同采集、比对核查。 二是 运用“七普”基础数据,开展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信息库个案数据清理核查,提高数据项准确率。 三是 做好常规人口计生统计、计划生育情况核查、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信息化应用、家庭发展情况抽样调查。 四是 编制2022年浦东新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五是 做好出生人口监测,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年度综合评估。
11 、加强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是 研究制定打击“代孕”、“两非”专项工作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医疗机构人工终止妊娠管理,联合街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检验检疫等部门,坚持分类管理原则,严格防控采血、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 二是 继续开展街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动态监测和通报工作。 三是 加强关爱女孩行动宣传。
六、深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管理改革
1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基层生育指导、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促进、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网络队伍,开展基层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层队伍的业务水平。
13 、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对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14 、继续推进落实行政事项改革。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好办”、“免申即享”等民生服务项目。做好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档案管理,加强事后监管,形成“档案清单”和“问题清单”。
15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继续推进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优生优育指导、青春健康、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新市民健康促进等工作。
16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计生信访稳定工作,不发生越级上访、集访问题,妥善解决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时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