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场镇农业生产垃圾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695310202200022
文件编号 新府〔2022〕19号
发布机构 新场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11

 

 

 

新府〔2022〕1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场镇农业生产

垃圾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场镇农业生产垃圾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 

 

 

 

 

 

(此件依申请公开)

 

新场镇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场镇农业生产垃圾

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好我镇农业生产垃圾污染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农村环境,结合新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处置对象

意见中农业生产垃圾是指所有可粉碎的农作物垃圾(桃树、梨树、橘树更新栽种、修剪的树枝、玉米秸秆、瓜果藤蔓等)

二、处置原则

1.属地化管理,各村是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业生产垃圾处置工作。

2.发挥运用好第三方服务模式,各村应做到管事不管设备不管人。

3.多方监督,城运办负责牵头协调和落实奖补经费,河长办负责落实河道监管,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办负责落实村宅环境监管,农办负责审核各村上报的种植面积。

4.实事求是,各村对上报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如上报不实,停止发放奖补。

三、处置措施

各村负责收集辖区农业生产垃圾,落实集中临时安置点,产量较少的村可以联合布点,城运办做好面上协调工作。

各村通过自行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收集的农业生产垃圾交由第三方处置,并督促第三方安排专业机器和工作人员,做好农业生产垃圾的日常粉碎、清运等后续工作。粉末应集中运送至有技术有能力的农业合作社处理成有机肥,或运至生态林中作肥。

四、保障措施

1.实行激励奖补措施。各村负责农业生产垃圾处置工作经费。镇财政安排资金对各村进行工作激励奖补,城运办负责经费申请、支付和监管。奖补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符合财务、审计工作方面要求。

2.做好奖补经费测算。以桃树、梨树、橘树、玉米、瓜果的种植面积为基数(其他种植物暂不列入核算范围),以每年每亩360元为标准,根据工作实效和年底考核结果,按考核分进行具体奖补。各村每年上报种植面积,做一次性统计工作。

3.强化考核指标的落实。考核总分100分,分为一级(90分及以上)、二级(89—80分)、三级(79—70分)、四级(69分及以下)等4档,按照考核等级奖补比例依次为100%90%80%60%。考核细则附后。

4.加强舆论宣传。坚持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宣传,积极运用传统模式、新模式宣传到户到人,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意见由镇城运办给予解释,并自202231日起实施。

 

附件:农业生产垃圾处置工作考核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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