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G8300000-2019-300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关于加强非助产医疗机构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浦卫计公卫〔2019〕29号 发布机构 卫健委(中医药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12-09

浦东新区关于加强非助产医疗机构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

浦卫计公卫〔2019〕29号

  
浦卫计公卫〔2019〕29号
   
母婴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产科服务与管理质量,全面保障孕产妇医疗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巩固、优化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市民放心满意”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鉴于既往本市孕产妇死亡管理中出现异位妊娠(即宫外孕)、妊娠合并症或不宜继续妊娠妇女在非助产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经专家评审发现诊疗、救治和转会诊环节存在问题和不规范现象,致孕产妇死亡。现将本区加强非助产医疗机构孕产妇保健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各办医主体、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开展母婴安全形势和重要性教育,要始终将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非助产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需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从院部层面建立相关制度,结合临床实际工作开展的具体状况,梳理建立一套规范孕产妇管理流程,使相关管理人员、一线临床医护人员树立母婴安全重中之重以及“尊重生命、生命至上”的理念;并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最终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且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首诊负责制,提高妊娠相关疾病诊治能力
  深化开展母婴安全制度规范全覆盖培训,院管理部门要对全院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加强培训,普及育龄妇女急腹症、重点孕妇、不宜妊娠和危重孕产妇管理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上海市产科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各非助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就诊的育龄妇女,必须了解其生育史和月经史,门、急诊临床医师尤其是设有妇科科室的医疗机构,需高度警惕就诊的育龄期妇女,排查妊娠情况以防宫外孕等妊娠相关疾病漏诊或误诊而发生危急重症。若确诊为孕产妇包括产后产褥期内(产后42天内)妇女,均应严格遵照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实施操作,告知患者到有资质的助产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围产期保健。
  三、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转诊工作
  对怀孕或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的育龄妇女,要高度重视,集全院医护力量保障母婴安全。当发现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时,要及时上报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所,在区妇幼保健所的指导下,将患者转往相应医疗机构。如果转诊的孕产妇属于危重孕产妇(附件1),在落实接诊医疗机构后,须由医务人员陪同下及时转诊,对可能在转诊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得转诊,应该组织紧急请对口医院(附件2)会诊,就地予以抢救。如果发生患者因延误救治或发生孕产妇自行转诊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医疗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危重孕产妇转诊运送工作原则上应由已配备救护车的医疗机构承担,未配备救护车或有特殊情况需转送危重孕产妇的医疗机构,向120预约救护车协助转运。
  附件:1.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上报标准;
  2.浦东新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对口危重抢救中心;
  3.浦东新区助产医疗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一
                    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上报标准
一、妊娠并发症
1.产科出血(>2000ml,或出现休克、DIC者)
2.重度子痫前期(心衰、肾衰、脑出血、HELLP综合症等)、子痫
3.羊水栓塞
4.子宫破裂伴休克
5.各种产科疾病所致的DIC
6.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7.其他危及生命的产科疾病
二、妊娠合并症
1.严重心脏疾病,心功能Ⅲ-Ⅳ级,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EF<40%),重度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型先心,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死、风湿热活动期、恶性高血压、高血压脑病等
  2.严重肺部疾病:肺栓塞、重症肺炎、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哮喘持续发作状态,各种原因引起的大咯血、呼吸衰竭
  3.消化系统:肝衰竭、急性消化道大出血、重症胰腺炎
  4.泌尿系统: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5.内分泌系统:糖尿病严重代谢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
  6.血液系统疾病:血细胞严重异常和/或凝血功能障碍(如血小板小于20*10 9/L或进行性减少)
  7.免疫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活动期伴多脏器功能受损
  8.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意外、癫痫持续状态、昏迷
  9.休克:(感染性、心源性、过敏性、失血性、神经源性、其他等)
  10.恶性肿瘤晚期
  11.孕产期严重感染
  12.其他危及生命的严重内外科疾病
   
   
   
   
   
   
   
   
   
   
   
  附件二 
浦东新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对口危重抢救中心
 
   医疗机构
   负责范围
   联系电话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危重孕产妇(除传染病外)
  日间:68383425
  非工作时间:18918358107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孕产妇合并传染病(如重症肝炎、急性粟粒样播散性肺结核等)
  日间: 37990333—8342
  非工作时间:18930817041
   
   
   
   
   
   
   
   
   
   
   
   
  附件三
浦东新区助产医疗机构
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级别
联系电话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浦建路160号
三级综合
68383000
2
上海市东方医院
云台路1800号
三级综合
38804518
3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三路222号
三级综合
38297000
4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528号
三级综合
20256666
5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358号
三级中西医综合
58670561
6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三级专科
20261000
7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浦东分院
耀华路391号
三级专科
58838888
8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浦东新区苗圃路219号
二级综合
58858730
9
上海市浦东医院
浦东新区拱为路2800号
二级综合
68036053
10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园路1500号
二级综合
68135590
1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490号
二级综合
20509000
12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浦东新区临沂路219号
二级综合
20302000
13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红枫路599号
二级专科
50306088
14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二级专科
暂停
15
上海杨思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东路28号
民营
68321401
16
上海东方联合医院
浦东南路551号
民营
38804518
17
上海艾儿贝佳妇产科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居家桥路595号
民营
4008935111
18
上海和睦家新城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98号
民营
38862888
19
上海国际医学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358号
民营
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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