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8020202100298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0-2035)》审核意见的函 | ||
文件编号 | 浦绿容〔2021〕126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关于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0-2035)》审核意见的函
浦绿容〔2021〕126号
关于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0-2035)》审核意见的函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0-2035)>的请示》(沪机场集规〔2021〕13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具体北至现有围场河,南至S32申嘉湖高速、现有围场河,东至机场大堤,西至现有围场河,总面积60平方公里。
二、关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规划依据
原则同意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规划依据。规划区域定位于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根据区域功能定位,明确要提升区域环卫服务能级,建立高品质的生活废弃物分类收运系统和城市保洁系统,应配置功能、品质与环境相匹配的环卫设施,实现全程新能源车辆作业、全链条智慧监管,充分满足区域高标准的环境卫生质量需求,打造兼具功能性、实用性和示范性的绿色低碳环卫系统,打造国际一流的环卫服务示范区。
三、关于规划方案
1 、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
原则同意区内生活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置方式。请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做好区内生活废弃物分类及源头减量工作,建立全程分类、专项收运、智慧监管的管理体系。干垃圾采用直运或转运方式运输至老港固废基地处理;湿垃圾(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通过专用车辆送入黎明湿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需探索湿垃圾就地处理方式;可回收物进入资源回收系统进行利用;有害垃圾由专业运输单位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处理;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废弃物进入末端资源化场所处理。
2 、城市保洁系统规划
原则同意区内道路、公厕等保洁系统规划,道路保洁质量和作业要求应符合《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4-2011)规定要求,打造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率100%,道路及公共广场保洁等级达到一级、二级要求,公共设施保洁等级达到一级标准。
3 、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规划
原则同意环境卫生设施和设备规划。按照城市环卫设施设置规范和区内需要,同意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7座,采用干湿分离模式;分类转运设施1座;可回收物分拣站1座;装修和大件垃圾分拣站1座;环卫停车场、环卫作息场所1处;应根据《上海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合理布局设置公共厕所,均应按照一类标准建造。
应规划配置满足作业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道路保洁车辆及水域保洁设备,按照低碳、环保要求配置,作业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智能化。
四、下一步实施意见
1 、应加强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中各项环卫设施切实落地。
2 、为提升规划区域内环卫配套设施水平,确保区域整体环境品质,请你单位根据本规划要求,并将结合区域规划建设进程,尽早将规划系统的环卫设施设备纳入建设和配置计划。
此函。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 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印发